商业健康险及养老险将迎来变革性的发展机遇

2020-01-03 18:00:22
来源: 上海证券报

  【摘要】 政府部门正在通过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因势利导地推动商业保险担当起缓解社会养老及医疗压力的重任。1月2日,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时透露,《关于促进社会服

政府部门正在通过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因势利导地推动商业保险担当起缓解社会养老及医疗压力的重任。

1月2日,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时透露,《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已于2019年12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于近期由多部门联合印发。

多项促进社会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政策举措被提出,涉及产品端、投资端及监管制度体系。包括:扩大产品供给,研究扩大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完善个人税延型养老险政策,大力发展教育、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拓宽商业养老险资金运用范围,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等。

对于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获政策支持被上升到如此全面的高度,长期关注商业保险的业内专家的感受是:在政策的扶持下,在消费升级、人口老龄化、疾病年轻化的趋势下,商业健康险及养老险势必将迎来变革性的发展机遇,将成为保险公司未来业绩的新增长点。

增加“一老一幼”险种供给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养老压力骤然增大,依托商业保险为政府分担养老医疗压力、补齐社会保险短板的呼声此起彼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近两年来,支持商业保险的制度接连出台。

黄洪昨日在介绍《意见》的起草背景时也谈到这一点。他说,近年来,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在引导行业积极参与多层次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看,仍存在优质产品服务供给不足、政策制度不健全、已有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商业保险功能作用发挥仍不充分、覆盖面较窄。

他举例称,目前,保险业销售的商业健康险,包括疾病险、医疗险、医疗意外险、护理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这五大类,共有5000多种产品,2019年前10个月,健康险保费收入达到6141亿元,同比增长30.7%,但仍然存在着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

因此,完善商业健康险、养老险的产品和服务,扩大产品供给,研发专属保险产品,是《意见》提出的促进社会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首个政策举措。

具体包括:研究扩大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险,积极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养老年金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险,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险政策,研发价格适当、责任灵活、服务高效的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积极开发教育、育幼、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专属商业保险产品,创新开发符合初创企业、科创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业务等。

黄洪把它形象地归纳为“一老一幼”市场,并称“这是巨大的市场,保险业不应忽视”。他透露称,下一步,银保监会要在“一老一幼”方面,增加老年人保险和幼儿保险的产品供给,要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制,用监管这个指挥棒来推动保险公司进一步重视发展这两大市场。 据了解,银保监会还将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关于丰富保险产品供给 鼓励产品创新的指导意见》。

拓宽资金运用范围

对于政府力挺商业健康险、养老险发展,保险业人士为之振奋。除在产品端扩大供给外,拓宽资金运用范围也是一大政策看点。

首先,拓宽商业养老险资金运用范围,实现长期保值增值。黄洪表示,力争到2025年,为参保人积累6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

其次,他还透露,《意见》将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稳定性高等优势,为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更多长期股本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服务创新创业及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

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同,保险业是唯一同时具备经济补偿、风险管理与资金融通等多重核心功能的,保险资金的内在属性也决定了它“规模大、久期长、来源稳定”的特点。这样的特质决定了,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民生项目、服务实体经济将大有可为。

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

在产品端、投资端进一步放开的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也将同步跟上。从黄洪昨日表述来看,由于事关广大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确保资金安全是第一位的。他坦言,无论是从负债端到资产端,要形成一个全流程的监管体系。

以商业养老保险为例,它具备长期锁定、保证收益、终身领取、精算平衡(互助共济)四个特点,它能提供养老金长期终身领取。与普通寿险保险产品相比较,它的业务存续期更长。因此,它对于资金应用安全性的要求更高,更加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如何确保养老保险资金绝对安全,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仅是个巨大的挑战,而且是必须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他指出,首先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基础制度设计,同时要加强保险资产有效监管。

他强调,银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实行资质管理。原则上遵循“你有什么能力,就办什么事”的原则,如有保险公司不具备某个项目的投资能力,监管就不会批准它在这个业务范围的资金运用。目的是要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要让保险公司更审慎地进行资金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