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山东省将大力推进居民区、公共停车场、公务用车、专用领域、旅游景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底前,全省充电基础设施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山东省将大力推进居民区、公共停车场、公务用车、专用领域、旅游景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底前,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
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累计建设公共充电桩(含专用)3.84万个。为进一步加快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山东省要求,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应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2022年年底前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5%。2022年年底前,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基本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10%。
为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山东省将加大规划引领和用地支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居住区、单位停车场(位)及个人停车库(位)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统筹使用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财政补助、无偿划拨建设场所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全省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和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类停车场,给予入场充电的新能源汽车2小时/天免费停车优惠。(记者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