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环保监管大格局日趋成型 生态保护开始由表及里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生态环境部表示,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在执法监管层面力度空前,正在推动形成机制更加健全、监管更加有力、保护更加严格的生态保护监管新格局。
专家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相关企业、行业甚至地方政府都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
监管执法雷霆手段频出
近日,陕西省印发相关方案,针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45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了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并且明确提出今年年底前至少完成41个问题整改;其他问题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今年5月15日,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工作全部完成。据生态环境部介绍,“回头看”开展以来,10省份累计责令整改15289家企业;立案处罚4016家,罚款3.2亿元;约谈2159人,问责2571人。其中,吉林省针对东辽河污染治理不力问题,对时任辽源市委主要负责人等作出免职处理。
近年来,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其中,新环保法自2015年正式实施,近四年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今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针对大气、水资源、土壤修复等领域污染防治的法制框架体系已经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在执法监管层面,地方上的协同机制逐渐建立。7月3日召开的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会议提出,2019年到2020年,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将开展大气、水、固废等多领域的联合执法行动,以更好地处置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河北秦皇岛一家钢铁企业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环保督察已经成为常态化手段。在他看来,环境执法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从基层政府到生产企业,都不再是以往“一阵风”式的整改形式。企业如果再继续偷排漏排应付检查,一旦被发现,约谈问责罚款还是小事,严重的可能涉及违法犯罪。这种情况下生产企业不可能不重视。
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战略新兴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吴金希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以往生态环保部门在政府行政部门当中相对弱势,很多地方的环保执法体系形同虚设,地方上甚至频繁出现暴力抗法的现象。但是现在有法可依,且执法手段增加,监管力度空前。相应的环境治理也取得明显效果,例如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空气质量改善有目共睹。”
生态保护开始由表及里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近日表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即将展开。计划从2019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对被督察对象开展新一轮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的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回头看”。目前第二轮第一批督察进驻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将于近期启动。
据介绍,在督察内容上,第二轮督察将会聚焦于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以大环保的视野来推动督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查处力度会持续从严。比如,对第一轮督察中普遍出现的“未批先建”等环保问题,第二轮督察过程中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今年5月份,在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介绍,环境部正在加快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围绕生态保护监管的新职能、新定位,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实现生态保护领域全过程监管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针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近日表示,“坚持问题导向”将是第二轮督察最核心的关键词。此轮督察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同时,更关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更关注产业结构布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
产业转型升级仍是关键
6月27日,在2019中国环境产业高峰论坛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樊友山表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新老环境问题交织。目前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上正进入跨越峰值的转折期,总量仍处于高位。而且我国经济总量和增量持续上升,污染物新增量处于高位,环境压力巨大。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凸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事实上,首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不仅推动地方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也促进地方转型高质量发展。比如,督察倒逼新疆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明确禁止“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项目进疆;在广东东莞的华阳湖地区,之前污水、垃圾遍地,臭气熏天,经过这几年的整改,现在已经成功转身为国家级湿地公园。
上述钢铁企业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低排限排成为硬性要求以后,行业内很多企业陆续完成相关设备的改造升级。尽管企业方面可能要一次性投入几个亿的资金,但这是大势所趋。
他还介绍说,近年来已经开始针对企业内部业务进行转型升级。现在集团在国内的钢铁和煤炭项目已经基本没有了,一方面是环保监管执法严格以后,原有业务相关环保标准整体升高,但是整个行业并不景气,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讲已经无法保证利润。另一方面,这几年由于“一带一路”利好政策的影响,相关沿线国家出现了投资机会,所以现在开始在这些国家经营一些发电厂项目。
吴金希告诉记者,我国很多省份由于产业结构原因,几十年发展下来,相应的环境问题已经积重难返。比如,河北、山东、东北等省份的钢铁、煤炭、化工等行业在超低排放改造、设备升级方面都还有很大空间。
但他同时指出,在环保监管高压态势下,以往很多地方面临压力采取“一刀切”的行政干预措施。但是,目前很多城市已经开始调整相关措施,比如北京在郊区一些地方的煤改气、煤改电方面不再要求“一刀切”。
在他看来,不仅仅是中小企业,甚至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地方政府都普遍面临转型升级的问题。很多大型国有企业在超低排放方面也不过关。另外,我国计划在2030年将碳排放控制达到峰值。未来十年内,地方政府必须提前规划,尤其在上马一些新项目的时候需要提前做出预判,既要保证地方的经济发展,又要把碳排放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