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18日,体育总局办公厅与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共同发布《关于拟认定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等47家单位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公示》(以下
11月18日,体育总局办公厅与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共同发布《关于拟认定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等47家单位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称,拟将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等47家单位认定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21﹞195号),在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推荐申报基础上,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评估,并对2017年公布的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组织验收后予以公示。
《公示》指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体育总局经济司、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