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宁丹东,未满14岁的女孩小羽背着母亲偷偷地花了300元给自己的手臂纹了“花臂”,小羽的母亲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地崩溃,并且担心这会影
辽宁丹东,未满14岁的女孩小羽背着母亲偷偷地花了300元给自己的手臂纹了“花臂”,小羽的母亲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地崩溃,并且担心这会影响小羽的未来。
为了洗掉小羽手臂上的纹身,小羽的母亲已经花费了将近3万元,而整个清洗过程需要近2年的时间。负责给小羽纹身的美容师小朱在媒体的介入后也主动给小羽道歉,称愿意退还300元纹身费,并愿意免费为小羽清洗纹身。
小羽在不到14周岁的情况下就给自己的手臂纹了花臂,这对一个还未成年的女孩来说,影响还是蛮大的, 尤其是小羽目前还在学校上学,万一哪天露出这花臂被周围的同学看到了,岂不是会对小羽的人际关系以及学习生活产生重大且不良的影响?
并且,一旦这花臂终身伴随着小羽,以后等小羽成年懂事了,需要出来找工作时,影响还是很大的。所以,小羽母亲的担心和崩溃之处,相信每一个做父母的都能感同身受。那么,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小羽目前的年纪未满14周岁,但已经满了8周岁,在民法上属于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9条以及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虽然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但是,除此之外,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要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则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追认后才有效。
在本起事件中,虽然我国法律并未明确禁止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纹身,也没有明确禁止提供纹身服务的经营者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但是,从小羽背着父母前往纹身店给自己的手臂纹“花臂”的这一行为来看,其行为显然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不相符。
试想一下,对于一个正在学校读书且未满14周岁的小女孩,如果不是受到网络信息的不良影响,不是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不是受到纹身店的广告影响,其会选择如此标新立异的方式给自己的手臂纹身吗?
也许会,但小羽压根不知道其在这个年纪给自己的手臂纹身可能会带来的后续影响及结果,这是由其自身年龄较小、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以及家庭教育等因素造成的。
而对于小羽来说,其选择给自己的手臂纹身,该行为显然与其年龄、智力以及精神面貌是不相符的,并且纹身店在收了小羽300元的情况下给小羽纹身,此种行为也不属于小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小羽的母亲作为小羽的法定代理人在发现小羽独立实施了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纹身行为后,其有权向纹身店主张双方的纹身服务不成立,并有权要求纹身店退还300元,以及要求纹身店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最后,虽然我国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市场经营者能否为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但是作为市场经营者也应当时刻谨记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这一底线,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并提供更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和服务,唯有这样才能杜绝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