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来源:健康时报」(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8月6日,四川绵竹市人民法院对德阳女医生遭网暴后自杀案宣判。法院审理认为,常某一、常某二
「本文来源:健康时报」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8月6日,四川绵竹市人民法院对德阳女医生遭网暴后自杀案宣判。法院审理认为,常某一、常某二、孙某某在网上煽动网络暴力,公然侮辱他人,致被害人安女士自杀身亡,其行为均已构成侮辱罪。三人分别获刑一年半、一年缓刑两年、半年缓刑一年。

2018年8月20日,被告人常某一之子在德阳某游泳馆游泳时,与同泳道相向而游的安医生发生身体碰撞,常某一之子随即朝安医生游走方向做出吐口水的动作。在泳池中的乔某某(系安医生丈夫)看见后,扑向常某一之子,将其头部按入水中,后打了一耳光,并予以训斥。继而,闻讯赶来的常某一与乔某某、安医生在游泳池旁发生争吵,被劝开后,常某一查看游泳池监控视频,又与安医生在女更衣室产生肢体冲突。公安民警接警后调解未果。
2018年8月21日,常某一等人闹到安医生夫妻俩的单位,还让领导开除安医生。安医生情绪变得很差。之后,经过网络媒体的传播之后,安医生遭到人肉搜索。2018年8月25日,安医生不堪压力选择了自杀,最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绵阳市人民法院提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网络言论也必须依法而行。即使是真实事件,但煽动网络暴力,故意贬损他人人格、损毁他人名誉,也可能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孙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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