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购升级,原家庭两套住房,离婚3年内不能买房

2021-08-06 18: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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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8月5日傍晚,北京住建委发布公告,名叫《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全文200字以下,规定:原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不符合商品

8月5日傍晚,北京住建委发布公告,名叫《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全文200字以下,规定:原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不符合商品房限购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三年内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次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8月5日起,正式实行。

什么叫不符合限购规定呢?按北京目前的限购政策,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拥有北京户籍,已婚家庭最多只能拥有两套住房,单身是一套;另一种是没有北京户籍,在北京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五年,可以购买一套。

于是,原家庭住房套数不符合限购规定,即为拥有两套以及以上的住房,按照新规,此类家庭离异之后,双方三年之内均不能在本市买房。

如何判断离异之后,双方的购房资格呢?

以一对拥有北京户籍的夫妻为例,大致分为三种情形:

1. 离异前已有两套或以上房子,无论离婚时一人分割一套,还是两套都分割到一个人名下,离异后,三年内两人都不能买房;2. 离异前有一套房子,离婚时分割给一方,另一方按北京户籍单身买一套;3. 离异前没有房子,离婚后,两人都可按北京户籍单身,各自买一套。

适用的时间,依照夫妻申请离婚的日期认定,以8月5日为界,在此之前已经提交申请,但目前处于离婚冷静期的夫妻,不受此规定的影响,仍然执行原办法。

原办法开始于“317新政”,在2017年3月17日,北京连续出台了多项楼市新政,统称为“317新政”。按照当时的要求,夫妻离异之后,若其中一方买房,只需满足限购政策即可,不过离婚一年之内,房贷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按二套住房算。

由此,有些家庭通过“假离婚”购房,按理说离婚没有真假之分,只要拿到离婚证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但“假离婚、真购房”的粉墨登场,不止扰乱楼市秩序,也出现法律以及道德风险,比如,离婚后买了房,一方不同意复婚,成了真离婚,致使另一方遭受情感、财产的双重打击。

由于“假离婚、真购房”操作空间的存在,这些年离婚买房的趋势在上升,这也是政策补丁的意义所在。根据媒体的报道,住建委的一名负责人提到:最近一段时间,离婚买房占到总交易的14%。

此举通过封堵“假离婚”的漏洞,使限购加码,有效避免炒房客通过“离婚大法”增加买房资格。

7月23日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来,短短半个月,已有超过15个城市在楼市调控方面有所动作,包括东莞、杭州、金华等热门城市,因此北京封堵假离婚买房,并不意外,或许下半年将出台其他的调控政策,以规范房地产市场。将出现何种调控政策,现在不做具体预测,只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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