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男凌晨闯入女顾客房间

2021-08-06 16: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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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近日,上海某酒店发生了一件奇葩事,凌晨3点,化女士正在宾馆睡觉,一睁眼发现床前面站着一裸男,手里拿着红色内裤。化女士大喊报警,该男

近日,上海某酒店发生了一件奇葩事,凌晨3点,化女士正在宾馆睡觉,一睁眼发现床前面站着一裸男,手里拿着红色内裤。化女士大喊报警,该男子才退出房间。警察调取监控发现,该男子在50分钟内挨个敲门试图进入他人房间,而酒店保安却没有制止。最终该男子被行政拘留五日。化女士谈到这件事仍然声泪俱下,精神方面受到了严重伤害,必须要追究酒店的责任。

谢律师普法:

1、警方透露该男子之所以进入化女士的房间是酒后失态。不管什么原因,该男子非法侵入他人房间都是违法行为。如果化女士被吓出什么精神障碍,该男子还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醉酒不是违法的理由,该承担什么责任不会因为醉酒而减轻。

2、该男子全裸进入他人房间,既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也是猥亵他人。虽然该男子没有采取暴力手段,也没有伸出“咸猪手”,就是赤裸站在化女士面前,双方没有肢体接触,但这也是一种猥亵行为,强迫他人看见裸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3、酒店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酒店方面存在明显的过错,该男子赤裸全身在走道里游荡近50分钟,保安没有发现也没有制止,保安明显没有尽到工作职责。《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本案中化女士可以将裸男和酒店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裸男就其性骚扰行为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抚慰金,要求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赔偿责任。作为酒店方面事发后第一时间要给化女士道歉,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万一事情闹大了对其品牌、口碑都有影响。化女士胆子也够大的,一个人住酒店怎么不反锁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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