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6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
8月6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主责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响应,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
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向社会发布信息
据介绍,修订后的《市总体预案》共8个部分、149小节,对本市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突发事件的全流程作出了总体规定。其中83小节进行了修改,占总数的56%。8个部分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与附件等,其中新增预案管理部分。
修订后的《市总体预案》明确,要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和覆盖面,特别明确对特殊群体的覆盖,对老、幼、病、残、孕等群体,以及学校、医院、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偏远地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发布预警。在社会救助与抚恤中也新增了对特殊群体的重点关注,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修订后的《市总体预案》强化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发布有关工作要求。对于能够判定为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等级的,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的,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或突出情况,相关机构或单位要立即报告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报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主责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响应,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组建新闻发布中心,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首次明确本市应急物资产能储备机制
同时,《预案》建立了更加科学的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机制,将本市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并进一步强化先期处置联动机制,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原则上,四级响应由区委、区政府启动;三级由市相关专项指挥部启动;二级由市应急委、市委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市委平安北京建设领导小组等领导指挥机构根据市相关部门建议启动;一级由市委、市政府启动。
《预案》还首次明确了本市应急物资产能储备机制。在“市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根据需要,采取能力储备等方式,与有关企业签订合同,保障应急物资的生产和供给”的基础上,新增“经济和信息化、规划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商务、科技、财政等部门,按职责做好应急物资相关规划布局、认证审批、建设投产、研发创新、激励扶持等工作,增强多灾巨灾条件下的重要物资快速投产和持续生产能力”,明确产能储备工作环节和责任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