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凌晨的3点,有一个男的全裸闯进了我的房间!”在2021年8月5日晚上,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女士(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凌晨的3点,有一个男的全裸闯进了我的房间!”

在2021年8月5日晚上,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女士(化名)在微博上发声称:夜半三点男子光着闯入我房间,请给我一个说法!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出具的《案(事)件接报回执单》显示,在7月31日凌晨3点30分左右,报警人花女士拨打110报警称:2021年7月31日凌晨3点07分左右,其在居住处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杨高南路5139弄全季酒店1003房间内工作时,有一赤身陌生男子(只穿一条红色内裤)推门进入其房间,后该男子将内裤脱掉,露出XXX,后其因害怕就将该男子逼退出该房间,其随即将房间锁住便报警。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犯罪嫌疑人张某波(男,36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波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花女士向观众们介绍:“我住在上海市新国家博览中心China Joy现场旁边三林路的全季酒店,在凌晨3点有一个男的全裸闯进了我的房间。”

在事后,张某波的妻子和母亲希望花女士可以谅解张某波,但花女士只想让张某波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他是不是喝醉了,他是一个成年人,他是有为自己的行为处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的……整整47分钟的时间!全裸从7楼挨个开房间,开到10楼!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你们现在也不用着急,他的行为不一定会判多重,说不定只是一个5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我需要的是,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的责任。”

花女士向观众们介绍:“我当时正在工作,然后就有一个男的,提着一个红色的内裤直接出现在我的床尾,那个男的站在我的床尾试图靠近我,那一刻我感觉我要疯掉了,我跟他喊,我说‘你是疯了吗?你干嘛?你是不是有病’,然后,他居然跟我说‘装什么装呀,你门开着不就是让人进的吗?不就是为了让人来玩儿的吗’。”

“我记得我是关了房门的,但是那个酒店的门不是那种感应很灵敏的,然后那个男的看我一直喊人,可能害怕了,他就退出了房间。”花女士说,从监控中也可以看到,张某波是开了花女士房间的门之后进入的房间。

花女士表示:“这件事情发生后,我是3点09分,还在给我的客户发消息,然后监控显示这个男的在3点07分就进入了我的房间,这两分钟他在干嘛?(我认为)他在玄关(门厅)的地方确认我的房间只有我一个人,那三分钟我都不敢想,但凡我有一刻没有处理好,我都怀疑我今天能不能坐在这里。”

“之后,我跟酒店前台说,我现在要报警,马上给我调监控,然后前台跟我说,因为他们经理不在所以调不了,这个监控只有他们经理才能调取,等警察和他们经理来了之后,经理拒绝给我看监控视频……最后,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经理同意给我们看这个视频,看到视频之后,我真的是惊呆了,监控显示这个男的从凌晨的2点21分,从7楼开始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去试着开门,整整40多分钟的时间,全季酒店的前台和安保没有任何反应。”花女士称,张某波曾被7楼的住客投诉过一次,然后酒店出来了一个前台的服务员和安保,把张某波送回房间智慧化,他们在门口等了两分钟,张某波没有再出来之后,他们就回去了。

根据全季酒店在事后给出的事件回执中显示,教育当班员工和经理,之后会优化处理突发情况的相关流程,门店在得知闯入者在凌晨两点多骚扰同楼层的客人后,保安已经将其劝回房间,但未做对这位闯入者做进一步到位的观察,导致其后续跑至10楼,上半身赤裸闯入嘉宾所在房间,店长表示今后会加强管理以及对员工的培训,加强夜间的楼层巡逻,引以为戒。

花女士说:“我们去7楼找到了这个男的,他很平静地在睡觉,只有我,我睡不着了!警察让他起来配合调查,他不愿意起来,他们在那争执了差不多20多分钟,这个男的还有心情站在那喝水,我感觉我都快要疯掉了,他居然还有心情在那喝水。”

花女士情绪崩溃地向观众们介绍:“早上9点的时候,派出所给我打电话,我又去了派出所,对方的老婆、爸爸妈妈、岳父岳母都在,想让这件事私了,可是我没有办法私了,我没有办法想象,这样子的一个人,他在这次的事件中,不付出代价,他回到社会上会发生什么,他以后还会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他的岳父说‘毕竟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我当时问他老婆,我说‘如果你有女儿、妹妹,你女儿(妹妹)遇到这种事情了,你会怎么办?你会怎么想?你会原谅对方吗?’我不能!”

花女士表示:“一直到下午6点多,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说这件事情已经处理了,让我过去,他们告诉我对他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我庆幸自己是一个自媒体平台的工作者,我有为自己捍卫权利的途径,事发之后,全季酒店刚开始的时候不愿意给我看监控,一直到今天我搬离全季酒店为止,他们最后是来了一个店长,这个店长端着一盘水果,过来跟我说向我赔礼道歉,我说现在你们的方案是什么呢?他们说要等警方那边的处理结果,这么大的一个酒店,50多分钟,全裸在走廊上走来走去!他们的安保就跟没有一样!他们的监控,他们自己人(员工)都看不了!那这个监控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花女士说:“这个事情,我现在的态度是我一定要追责到底!希望所有的女孩子保护好自己,在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不要去沉默,不要去想着害怕报复,如果不得到教训,他只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不相信一个人在犯罪成本这么低的情况下,他会去反省自己?有!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到的!我保留对该男子和全季酒店追究责任的权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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