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身份信息被泄倒卖早已司空见惯,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冒名贷款、注册公司、涉嫌诈骗赌博都已不是稀罕事,多数人都尽量注意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
身份信息被泄倒卖早已司空见惯,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冒名贷款、注册公司、涉嫌诈骗赌博都已不是稀罕事,多数人都尽量注意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还是档不住被不法分子盗用。可近期出个了搞笑的案子,警方发现,一名被湖北警方通缉的网上逃犯陈某在芜湖南陵县活动迹。调查发现陈某是在校大学生,因为缺钱,就把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几百元到1千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别人。(没想到身份信息还挺值钱的)这些身份信息为诈骗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陈某也成了网上逃犯。
真没想到大学生能干出这种事,真让人哭笑不得,这是标准的同案犯啊。自愿提供个人信息为骗子服务,这是标准的共犯了,可不是侵犯身份信息了。一般人信息被犯罪分子冒用其实并不用承担责任,因为并没有同意骗子使用,所以就不是共犯,而这个大学生是把自己的信息卖给犯罪分子的,就是故意自愿,性质完全不同。那些说就算自己不卖,也早就没什么秘密了,骗子早就什么都知道了。话是这么说,骗子用非法手段取得你的信息,干违法勾当和你没有关系,可如果是自己卖的,那就是合法授权,就是同案犯。银行卡丢了被骗子捡走用,就算你没挂失,只要能证明早就丢了也和你没关系,而你把卡卖给骗子的,骗子不管干什么犯法的事,你都是同伙。
陈某说,当时因为缺钱,别人说用他的身份信息去刷单,他也不知道那个人是干什么的。他把身份证拍给那个让他刷单的人,卖了一千多块钱。
陈某说,当时因为缺钱,别人说用他的身份信息去刷单,他也不知道那个人是干什么的。他把身份证拍给那个让他刷单的人,卖了一千多块钱。陈某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包括身份证的正反面都拍给了那个让他刷单的那个人,没想到那个人会用他的银行卡进行诈骗。其实想到想不到都不重要了,这是经过授权的使用就是合谋了。其实如果他不是自己卖信息,而是正常办理业务时被骗子取得信息用于诈骗并不需要承担责任,也是受害人,主动提供的就是同案犯。
这下这个大学生就算不坐牢,挂上案底是没跑了,这辈子都是同案犯了。这是今年最搞笑的逃犯了,想起漫画笨贼一箩筐,这智商也别上大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