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这些新规将实施,新增几项罚款要注意!

2021-08-01 17: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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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本文来源:新华日报」高层停放电动车或最高罚1万元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高中生军训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江苏打车坐后排

「本文来源:新华日报」

高层停放电动车或最高罚1万元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高中生军训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

江苏打车坐后排不系安全带将被罚

……

8月起

一批新规将陆续施行

哪一项与你我有关

快来看看吧~

全国:

高中阶段学生军训不得少于7天

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将于8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教学时间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层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最高罚款1万元

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干8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自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

维护军人尊崇地位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从国家立法层面构建了军人权益保障体系,明确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方针原则、体制机制等,从法律上对军人地位作出规定。规范军人荣誉维护制度,规范军人生活待遇保障和家庭基本权益保障的基本制度,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

具体来看,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从工资、住房、医疗、保险、休假探亲、教育培训、随军落户等方面,规定军人享有的基本待遇;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对烈士褒扬、死亡抚恤、伤残抚恤政策,以及军人军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在就业安置、子女教育、帮扶援助、司法服务等方面的优待作出规定。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的安排,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8月1日起施行的《军队群众工作规定》,对协调地方支持部队练兵备战、组织拥军支前、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开展双拥模范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等作出完善。

规范军事设施保护区划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针对军事设施保护区域划定难、划定不及时,管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增加新建军事设施在开工建设前应完成保护区域划定,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具体保护措施,应当随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围划定方案一并报批的规定。

经营场所擅自采集人脸信息属于侵权

8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新司法解释,对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等问题做出规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中国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将施行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将于8月26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其中明确列出针对境外服务提供者的11个门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凡在清单之外的领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对境内外服务提供者在跨境服务贸易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准入。

生猪屠宰增加行业禁入制度

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将干8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增加了行业禁入制度,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被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5年内不得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

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生猪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加强反洗钱监督

8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是提升我国反洗钱工作水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

办法根据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要求,完善了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将反洗钱有关规范性文件已明确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办法》适用范围,增加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反洗钱义务主体。

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案件范围扩大

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将于8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加了三种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案件类型:当事人存在虚假诉讼等妨害司法秩序行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等确有必要进行监督的情形。

网上打官司须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将于8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了在线诉讼的合法自愿原则,强调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诉讼方式的选择权,未经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同意或者主动选择,人民法院不得强制和变相强制适用在线诉讼。

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为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明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期限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将干8月1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了税务稽查案件办理期限:稽查局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或者无税收违法行为结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90日;特殊情况或者发生不可抗力需要继续延期的,应当经上一级税务局分管副局长批准,并确定合理的延长期限。

江苏: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从8月1日起江苏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打车坐后排不系安全带将被罚

8月1日起,江苏对大客车、7座以上载客客车、出租车、网约车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依法处罚。机动车行驶时,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

货车闯卡最高罚3万元

新修正的《江苏省公路条例》将自8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货运车辆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公路收费站、公路渡口时,应当主动接受检查、检测。扰乱检测秩序的,将被强制拖离或者扣押车辆,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素材: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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