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绝对不会,任何法律的制订都具备国际通行法则,如果两国没有签订引渡条款,那么吴亦凡也没有机会被引渡到加拿大受审,如果罪行属实,吴亦凡
绝对不会,任何法律的制订都具备国际通行法则,如果两国没有签订引渡条款,那么吴亦凡也没有机会被引渡到加拿大受审,如果罪行属实,吴亦凡的刑期应该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此次吴亦凡被刑拘,大概率是出不来了。
警方断案,本就审慎。更何况此案引发全民关注,如果不是手中已经掌握了初步证据,吴亦凡不会走到被刑拘的这一步,而一旦被刑拘,大概率都是手上已经掌握了一些吴亦凡犯案的实证。
从目前仅有的信息来看,我们都不知道吴亦凡到底所犯下的案件涉及到什么性质。如果仅从都美竹的爆料来看,那么“强奸罪”的刑期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吴亦凡曾经在微博上说过,如果自己犯罪了,不用等别人抓,他自己就会走进监狱,今天来看,这一操作实属啪啪打脸。

根据法律上对“强奸”的定义来看:强奸,不单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发生关系。还包括“趁被害人醉酒、麻醉等状态,实施侵犯。这种情况,同样构成强奸罪。”
根据都美竹和吴亦凡的微博来看,我们能够确定的是,吴亦凡用MV理由选女主角基本属实、灌酒也属实,趁醉酒发生关系,依然属实。
这里的前提是,吴亦凡没有涉及到其他更加恶劣的案件性质,例如幼女等等。
如果,都美竹爆料的未成年、幼女等其他恶劣情况属实的话,那么就不单单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了。
有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其量刑区间都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吴亦凡事件后,中央政法委第一时间发声: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中国妇女报》也随即着发声:光环再耀眼,名气再大,均无特权。
《人民日报》也发声:法律面前没有顶流。
在几大权威媒体面前,吴亦凡的名气再大、背后的公关团队再给力,也无济于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当然了,令很多人疑问的一点那就是,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他的国籍会不会影响判决呢?答案是绝对不会。
在法律中有一个属地管辖的概念,指的就是在当地要遵守当地的法律秩序;例如我们去国外旅游,就要遵守国外的法律一样,在国内,任何国籍的人都应该遵守国内的法律制度,违反了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像之前的中国留学生在美国被杀害,因为发生在美国,就由美国审理,适用于美国法律;泰国孕妇被推坠崖案,因为发生在泰国,就适用泰国法律;陈世峰杀死江歌案,因凶杀发生在日本,就适用日本法律。

同样的道理,吴亦凡的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内,那么就适用于国内法律,这一点都是国际通行原则,加拿大不可能不懂。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都要感谢都美竹,她绝对算得上是娱乐圈阴暗面的吹哨人。
一个柔弱的19岁少女,凭借一己之力,揭开娱乐圈底裤,偶像的画皮,令演艺圈翻天覆地。
一个抑郁症患者,扛下了所有的污言秽语,坚定地将劣迹斑斑、罪行累累的人渣,送进了监狱。
这种大快人心的好事,我们应该拍手称赞才是。
诸如吴亦凡、罗志祥一类的“败类”,该封杀的就应该封杀,该受到法律惩戒的就应该受到法律惩戒,还娱乐圈一个清净。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