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被刑拘背后的法律问题:外国人身份在中国犯法受保护吗?

2021-08-01 16: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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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北京警方通报了吴某凡事件的进展,针对网络举报“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警方查明,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

北京警方通报了吴某凡事件的进展,针对网络举报“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警方查明,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吴某凡的外国人身份,对其是否有特殊庇护?警方通报中提及的网络举报所称的“诱骗年轻女性”,在刑法当中对应何种情形?如何理解受害女性的性自主权被侵犯?

聚焦一:外国人身份是否有特殊司法保护?据北京警方通报,30岁的吴某凡是加拿大籍,涉嫌强奸罪。那么外国人在中国犯法,在司法程序方面是否有特殊对待?我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聚焦二:如果“诱骗”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多名刑辩律师介绍,强奸案件是依法不公开的案件,不管是在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都不会公开,因为涉及到当事人隐私。此次北京警方的通报,也极为简单。目前尚未有信息披露吴某凡涉嫌性侵的女性的人数、年龄等信息,仅称吴某凡被举报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

聚焦三:灌酒、下药或“迷奸”,就是强奸。据北京警方7月22日通报,2020年12月5日22时许,18岁的都某竹被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到吴某凡家中参加聚会,10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次日凌晨至7时许,其他聚会人员陆续离开,都某竹酒后在吴某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性关系。朱明勇律师认为,利用女方醉酒,还有利用上下级关系,利用药物等发生的性关系,都算强奸。它有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即“女方是否自愿。”“如果女方说她自愿,但是她喝醉了说的,那这肯定不能算是‘自愿’,所以要搞清楚女方的真实意愿。”

聚焦四:判断女方是否自愿,看其事后是否告发?上述7月22日的警方通报还称,(性行为)当日下午,都某竹在吴某凡家中用餐后自行离开,期间两人互相添加微信。12月8日,吴某凡给都某竹转账3.2万元用于网络购物,此后至2021年4月期间,两人保持微信联系。尽管,尚无证据表明都某竹是吴某凡强奸案的受害人,但在类似性关系纠纷中,判断女方的真实意愿,在刑事学界和业界一直有研究和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舆论称吴某凡被多人举报,“如果最后能够锁定吴某凡对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女性实施了强奸,或者奸淫行为给受害人造成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或者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造成幼女伤害的,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加重情节的,那么从理论上来说,吴某凡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辩律师刘良强介绍。

网友评论:干的漂亮!这种垃圾早就应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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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治课|如何认定强奸?吴某凡被刑拘背后的五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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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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