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吴亦凡涉嫌强奸被刑拘 先说说对于这个加拿大人犯罪管辖的问题,在中国境内的发生的犯罪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管辖,所以说对吴亦凡
先说说对于这个加拿大人犯罪管辖的问题,在中国境内的发生的犯罪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管辖,所以说对吴亦凡而言涉嫌强奸被北京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没有问题!
再说说涉嫌的罪名——强奸罪,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类的犯罪,指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无期徒行。对于吴亦凡-都美竹的事件中认定吴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关注几个问题:
1.吴与都发生关系时是否违背都的意愿?说白了就是都美竹对于发生性关系是否愿意,如果是自愿的包括为了达到某些目的而同意的,都难认定吴有罪;
2.都在吴与之发生关系时是否处于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亦或者微反抗无效的状态,简言之就是处于醉酒、昏迷等失去意识的情况下或者处于受到吴压制(暴力压制或恐吓)情况下不敢反抗或者反抗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吴构成犯罪行为。
3.证据层面,是否能够做到证据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要求,从曝出的信息来看存在的证据言辞证据居多,对于给吴定罪,尚需要有其他证据予以支持。
最后一个问题关于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对吴亦凡适用主要目的还是在于侦查取证,已确定是否有罪。对于之后的问题7天、14天和37天之后相信会有新的动向,对于之后的事咱们持续关注,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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