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是《香港一日》的第720期两大央媒同步狠批香港教协香港的乱港组织正一个接一个地走向土崩瓦解,香港教协仍企图“跳船”自保。香港特区政
这是《香港一日》的第720期
两大央媒同步狠批香港教协
香港的乱港组织正一个接一个地走向土崩瓦解,香港教协仍企图“跳船”自保。
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今日(7月31日)宣布,全面终止与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的工作关系。原则上,教育局不再承认教协为教师举办的培训课程。教育局发言人表示,教协自称是一个教育专业团体,然而,本质上与政治团体无异,亦曾推动教师罢课,将政治渗入校园,而且在社会动乱事件中推波助澜,实在有违教育宗旨,牺牲学生福祉。
直新闻注意到,昨日两大央媒同步狠批“教协”非比寻常,香港教育局今日随即宣布教协终止关系大概率还不是最后的动作。香港教协的头面人物,或要承担法律后果。中央对于香港的全面拨乱反正,正日益进入教育等深水区,乱港分子休要再有任何抵抗之心。
两大央媒新华社及《人民日报》昨日(30日)分别发表评论文章,批评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运作偏离宗旨、不务正业,变成不折不扣的政治组织。其中新华社在评论指出,即使教协已宣布退出“民阵”、支联会,但无法洗脱其涉嫌违法的有关问题,更不能勾销其过往“煽暴捣乱、祸害香港的罪责”,直言香港教育要正本清源、重回正轨,“就必须彻查,铲除毒瘤”。
新华社文章点名直指,教协长期从事反中乱港活动,更与“民阵”、支联会有错综复杂的人员、组织、资金和利益勾连,有不可能撇清的紧密联系。文中又批评,教协不但误人子弟,毒害下一代,还配合乱港势力在立法会疯狂“拉布”。评论认为,过去香港政治渗入校园、学生卷入暴乱的情况严重,教协正是香港教育变得乌烟瘴气的罪魁祸首:打着教育专业组织的旗号,假借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之名,纵容有毒思想在香港校园肆意传播。
评论中用词严厉指出,香港教育系统长期藏污纳垢、荼毒学生、危害社会,已到了必须清理的时候。香港教育要正本清源,建立与“一国两制”相适应的新教育体制,就必须依法清除教协这个最大障碍,“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都责无旁贷,必须拿出魄力与勇气,敢于动真碰硬”。
《人民日报》昨天也发表评论文章,文章指香港教协的所作所为,与教育背道而驰,与专业更不相干,同样形容教协是“必须铲除的毒瘤”。《人民日报》文章又形容,教协“有目的、有组织为反中乱港恶行,推波助澜,是整个香港社会乱象横生的一大祸根”。随着香港国安法实施,社会恢复秩序,教育重获安宁,教协毫无意外地走向穷途末路。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31日)早上在社交媒体转载新华社有关文章,以及指出《人民日报》也发表评论文章,指“教协”有目的及有组织为反中乱港推波助澜。
此外,立法会议员周浩鼎今日亦在社交媒体发文,指“教协”长期反中乱港,透过荼毒教师,祸害下一代。当局应该及早正本清源,从头到尾彻查此组织,若查明有违法恶行,必须依法处理。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克勤今日在社交平台发文,指教协多年来所做的一切,相信公众有目共睹,在“修例风波”期间更公然鼓吹“黑暴”,对教师荼毒学生的行径却视若无睹,他赞同新华社及《人民日报》文章的立场,教协必须被铲除。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表示,针对的香港教协的批判不是新鲜事,过去10年来中央都觉得教协在香港乱象中扮演积极参与角色,对新华社狠批教协不感意外。刘兆佳认为,教协过在教育系统内有影响力,在过去多年的动乱环境,不少教师和学生都被动员参与,令人联想是否教育系统是否出现了问题。刘兆佳说,他现阶段不会猜测教协未来的法律处境或面临的后果,认为要先看教协之后的行为立场会否改变。
外交公署促外国政客立即停止干扰特区司法机关依法办案
针对欧盟对外行动署有政客就香港特区高等法院昨日(30日)依法判决首宗香港国安法案件说三道四,恶意抹黑国安法和香港法治,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今日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发言人指出,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有关案件违法事实确凿,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依法处置违法分子理所当然,不容任何外部势力置喙。发言人表示,个别外国势力把香港国安法与“人权、自由”对立起来,迫不及待跳出来替违法犯罪分子“打抱不平”。这些人标榜尊重法治与司法独立,干的却是干预司法公正的恶劣勾当;这些人声称维护人权自由,却无视危害他人生命安全与公众安全的犯罪行径;这些人口口声声维护国际规则,却肆意践踏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对他国内政指手划脚。这些卑劣做法再次暴露了他们虚伪“双标”与蛮横无理。我们敦促有关方面立即停止干扰特区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立即停止损害香港法治与司法独立,立即停止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首次大湾区律师执业试开考
港澳律师可到内地九城试点执业
今天(31日),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深圳、珠海、香港三个考区开考,通过考试并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港澳律师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内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这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据悉,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形式为纸笔考试,应试人员可以用中文简体答题,也可以用中文繁体答题。司法部将于2021年9月30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大部分考试科目的章节和知识点基本相同,不过在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与将来执业范围关系不大的考试科目,作了一些删减或调整,仅保留部分应知应会的内容。
此外,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还专门增加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内容,并在每一部分后面附上法律法规目录,有的部分包含相关司法解释。考试通过后,港澳律师如何在内地执业?试点办法提到,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的港澳律师,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含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
港澳律师可以受聘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的内地律师事务所或者大湾区内地九市的香港、澳门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成为大湾区内地九市的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值得注意的是,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港澳律师不得受聘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或者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