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光圆成进入退市倒计时 借壳上市6年累计亏损逾85亿元
6月20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退或新光圆成)因连续亏损被迫退市,发布退市整理期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2022年6月20日已交易13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终止上市。
5月31日晚,公司发布了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第一天的风险提示公告。此后,公司股票于6月1日恢复交易,证券被称为新退市。
虽然上市即将终止,但该公司仍面临多个问题需要解决。5月底,公司宣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公章;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借款并占用。同时,我们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解决资本占用和非法担保的进展,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截至6月20日,该公司尚未发布最新的进展公告。
梳理公司多年来的公告,发现自2016年公司借壳上市以来,花式占用资金是触及财务退市指标的主要原因。
借壳上市期间累计亏损超过85亿元。
2016年3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批准新光集团下属资产借壳上市的批准文件,并于4月初完成标的资产交付。新光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周晓光和余云新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告诉《证券日报》:借壳上市是按照并购规则审核的,所以更快更方便,但并购后重组工作或风险更大。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上述借壳上市背后是一项高额赌博协议。新光集团承诺2016年新光实现非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2016年,2017年不低于27亿元;2016年至2018年不低于40亿元。
在为期三年的赌博协议中,新光圆成似乎并不顺利。2016年,公司分别扣除了15.11亿元和13.49亿元的非净利润,几乎没有完成赌博协议。2018年,新光圆成的业绩承诺再次成为一个难题,公司需要实现当年至少11.4亿元的净利润。根据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年度扣除非净利润损失达到2.71亿元。
因此,新光圆成开始连续三年亏损。据财务报告统计,2018年至2020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2.12亿元,50.85亿元,32.57亿元,归母净利润连续三年亏损85.54亿元。公司自2020年4月29日起被警告退市。
2021年,公司业绩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亿元,但债务和解、债务豁免等非经常性损益19.24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23亿元。公司被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保留审计公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况。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告诉《证券日报》:在公司快速发展时期,设立高赌博协议可能会成功,但当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遇到困难时,高赌博协议可能会成为拖累公司的负担。
多次违规。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6年借壳上市以来,新光圆成多次违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经债权人同意,以支付第三方股权收购款的名义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的重大担保。
例如,2017年5月12日,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公司)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公司)签订合作意向协议。2018年1月30日,根据上述协议,红豆公司向万厦公司发出书面催告函,要求万厦公司在5天内支付上述项目股权转让款8.1亿元。经过多轮协商,2018年5月,万厦公司分别向红豆公司支付5.6亿元和2亿元,共7.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向红豆公司支付上述资金是基于双方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和根据项目进度支付的股权转让资金。2018年5月,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分批向无锡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7.6亿元。
据报道,无锡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红豆公司的关联公司。鉴于上述资金的实际流动,根据大股东资金占用的一般情况,公司尚未取得上述红豆公司子公司房地产项目的股权。上述事项发生后,新光圆成直到2018年12月初才及时披露。
柏文喜认为,上市违规公司不履行披露义务或者不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的,投资者可以追究相应的责任。
刘向东表示,目前的资本市场体系日益完善,特别是对非法批准实施零容忍,因此当前上市企业违规行为,将按照新的退市规定,特别是打击壳、壳行为,加强市场适者生存的竞争环境,促进资源集中到优质企业。公司退市后,要么完全清算关闭,要么转向董事会,要么等待重新上市的机会。投资者应综合评估退市后公司的价值。
下一步,记者致电公司董事会秘书,称目前披露不方便,一切以公司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