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景峰医药新主违约2.2亿转让款仅付5000万 叶湘武叫停股份转让重新拿回控制权
接收方无法支付股权转让款,叶湘武重新获得了景峰医药(000908.SZ)的控制权。
6月14日晚,景峰医药披露,北京洲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宇能源)恢复行使公司1.2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的表决权,因违反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等相关协议。同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恢复为叶湘武。
此外,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要求洲宇能源返还2022年3月3日转让给洲宇能源的4398.87万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相关损失赔偿。
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控制权转让已推进8个月。当时,景峰医药披露,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将4398.87万股协议转让给周宇能源,交易价格约为2.2亿元。
同时,叶同意将其剩余1.2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周宇能源。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宇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徐欢霞。
长江商业日报奔腾新闻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叶湘武转让控制的初衷是引进强大的战略投资者,增加公司在资本、资源和产业整合方面的业务,更有效地实现上市公司业务的跨越式发展,提高抗风险能力。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景峰医药连续三年亏损,净利润分别为-8.83亿元,-10.69亿元,-1.64亿元。
洲宇能源无法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并按照约定向上市公司提供贷款。据景峰医药4月20日透露,叶湘武今年2月18日仅收到洲宇能源支付的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沟通后未付款项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根据双方之前的协议,除上述第一笔5000万元股权转让外,洲宇能源应在股权登记转让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1500万元股权转让,未及时支付。此外,洲宇能源还承诺在股权转让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景丰医药提供3000万元的第一笔贷款,以偿还部分公司债务,未及时支付。
双方还同意,景丰医药计划在股权转让后召开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叶支付4500万元股权转让;股东大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第二笔5000万元偿还部分公开发行债券。上述情况尚未实施。
由于周宇能源未按协议支付相关款项,景峰制药董事会未进行重组,现任董事主要由叶湘武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推荐。
值得一提的是,获得景丰医药5%股权后,洲宇能源非法减持。今年6月8日,洲宇能源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300万股,出现短期交易。
此时,叶湘武选择停止控制权转让,以防止周裕能源继续减持套现。6月10日,景峰医药收到叶湘武的通知,叶湘武向周裕能源发出律师函,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撤销表决权委托,要求周裕能源返还标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