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王药业扣非降超7%曾涉商业行贿四次 销售费三年超8亿研发费不足2000万
华邦A股版图继续扩张。
近日,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华邦参股公司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上海主板IPO申请(以下简称汉王药业)。目前,华邦健康(002004.SZ)控股子公司汉江集团持有汉王药业30.08%的股份,是公司第二大股东。
汉王药业,原汉中药厂,自称有12种剂型,116种中成药批准号,其中6种是独家品种。但根据招股说明书,2019年至2021年,汉王药业核心产品强眩光系列产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80%以上,产品结构单一。
值得一提的是,汉王药业在这一核心产品的开发过程中卷入了贿赂之门。根据裁判文件网,2013年和2014年,时任汉中科技局总工程师舒宝安四次收受汉王药业贿赂2.5万元。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汉王药业注重营销而不是研发具有突出的特点。2019年至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总额为1942.74万元,仅占同期收入的0.94%。同期,公司销售费用总额为8.14亿元,占同期收入的39.53%,是公司研发费用的41.88倍。
超过30%的华邦持股是第二大股东。
据公资料显示,汉王药业前身为陕西汉中药厂,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可追溯到1937年成立的广泰和药店。2000年,汉中药厂重组,汉王有限公司成立。2019年9月,汉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目前,森汉实业直接持有汉王药业37.1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冯振斌、张菊霞共控制公司54%的股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汉王制药仍然是华邦的股份制公司。目前,汉江集团直接持有汉王制药30.08%的股份,是后者的第二大股东。华邦健康为其控股股东持有汉江集团84.99%的股份,间接持有汉王制药25.57%的股份。
在资本市场上,华邦相当有名,背后的张松山拥有许多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除了华邦健康的核心上市平台,还包括旅游上市公司丽江股份,去年9月登陆创业板凯盛新材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英泰生物,秦岭旅游新三板上市公司。
根据汉王药业的计划,公司计划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010万股,总募集资金不超过4.83亿元。如果公司成功发行上市,华邦在a股的投资地图将进一步扩大。
据汉王药业介绍,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中药制药企业。公司拥有片剂、丸剂、颗粒剂、胶囊剂等12种剂型,中成药批准文号116种,其中6种是独家品种。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2亿元、7.08亿元、7.31亿元、1.53亿元、1.79亿元、1.81亿元、1.33亿元、1.55亿元、1.43亿元。
其中,2020年和2021年,汉王药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06%、3.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6.79%、1.09%,非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6.67%-7.44%。可见,近两年公司业绩增长疲软,去年非净利润下降。
从盈利质量来看,2019年至2021年,汉王药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分别为1.71亿元、1.64亿元和1.6亿元。其中,2020年和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同比下降约4%和2.7%。
单一产品结构的研发成本率不到1%
汉王药业的主要收入来自单一产品,声称有数百种中成药批准文号。
据汉王药业介绍,公司的核心产品是强力眩晕系列产品,也是公司的独家品种之一。据统计,2020年,在中国城市公共和城市社区医疗机构终端眩晕药品市场十大品牌中,公司生产的强力眩晕系列产品总市场份额达到66.7%,在细分行业排名第一。
2019年至2021年,汉王药业分别收入5.23亿元、6.15亿元、6.32亿元,占各期公司主营业务的84.78%、86.97%和86.55%,为公司贡献了90%以上的毛利。
同期,舒胆片收入占公司其他主要产品的3.03%、2.43%、2.46%,强筋健骨系列产品和益脑颗粒收入占不到2%。
收入结构特别单一,汉王药业每年大量投入销售费用,但研发投入极低,重营销轻研发特点明显。
2019年至2021年,汉王药业R&D费用分别为421.01万元、414.92万元、1106.81万元,R&D费用率分别为0.68%、0.59%和1.51%。公司仅在申请IPO前一年的R&D费用就超过了1000万元,三年的R&D费用总42.74万元,仅占同期收入的0.94%。
据汉王药业介绍,公司2021年R&D费用增长主要是由于新R&D项目造成的原材料投入较多造成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2018年和2019年批准的四个R&D项目均已验收,2020年未增加新的内部R&D项目。2021年,公司增加了两个新的内部R&D项目,其中一个是强力固定眩片制剂工艺改进R&D项目,仍处于进展状态。
2019年至2021年,汉王药业在以学术推广为主要推广模式的背景下,销售费用分别为2.47亿元、2.75亿元和2.91亿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9.88%、38.82%和39.88%。三年销售费用总额为8.14亿元,占同期收入的39.53%。
值得一提的是,在核心产品强眩光系列产品的开发过程中,汉王科技参与了贿赂之门。根据2017年裁判文件网络发布的刑事裁定,被告舒宝担任汉中科技局总工程师,分四次收受汉王药业贿赂2.5万元,包括2013年和2014年汉王药业申报陕西强眩胶囊技术优化技术项目、陕西天麻山茱萸新产品创新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