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荣丰控股收购踩雷,控股股东拟大举套现,谁将成接盘侠?
荣丰控股(000668.SZ)在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后不久,就收到了《2021年年度报告询价函》(以下简称《询价函》),对公司2021年预计收入与经审计收入金额差异较大、收购目标未完成业绩承诺等问题进行了询价。
《电鳗快报》发现,荣丰控股于2021年收购了控股股东的资产,因为当年未能完成业绩承诺。鉴于业绩补偿的回收取决于承诺方是否有效履行,目前资金回收结果不确定。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荣丰控股控股股东计划在2021年年度报告发布前,将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湖北国资旗下的湖北新动能。
实际收入与预测差距较大。
根据2022年1月14日荣丰控股2021年业绩预测,公司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4.3亿元,同比增长290.91%;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亿元至2.8亿元,同比增长1049.13%-1307.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损失7000万元至1.3亿元,同比下降119.60%-307.84%。荣丰控股在预测预测中表示,公司已就业绩预测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绩预测没有差异。
荣丰控股在业绩预测中表示,公司业绩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出售重庆荣丰股权,收到交易总对价的55.33%,达到确认收入的时间点;公司于2021年10月完成了威宇医疗重大资产重组,威宇医疗第四季度业绩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当期扣除非净利润损失,主要扣除重庆荣丰股权转让相关收入。
根据荣丰控股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营业收入2.52亿元,同比增长130.20%,净利润2.36亿元,同比增长11.16倍,扣除后净利润亏损1.44亿元,同比下降349.80%。《询价函》要求荣丰控股,说明2021年预期收入与经审计收入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以及年审过程中收入确认与年审会计师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此外,荣丰控股2021年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报告期扣除收入6219.18万元,主要为医疗器械经销贸易收入5250.83万元。2020年,公司认定医疗器械销售收入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并扣除相关收入。
但荣丰控股2021年的大部分收入来自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宇医疗)第四季度合并报表产生的医疗器械销售收入。2022年2月19日,荣丰控股在关注函回复公告中表示,2020年10月和11月,公司分别成立了两家全资医疗器械子公司。由于当时集团整体转型尚未完成,公司将2020年医疗器械子公司产生的所有销售收入视为非主营业务和偶然业务收入。
询价函要求荣丰控股详细说明公司医疗器械业务相关收入确认政策和判断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医疗器械业务的不同业务模式和公司从事相关交易的身份。
收购资产当年踩雷。
2021年,荣丰控股以购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达)持有的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宇医疗)30.15%股权,现金0.60亿元增资。长沙文超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文超)、新余纳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纳鼎)将其持有威宇医疗的45.23%股权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荣丰控股。
荣丰控股于2021年将威宇医疗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盛世达、宁永超承诺,2021年至2023年,威宇医疗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7亿元、1.02亿元和1.23亿元。
《电鳗快报》指出,2021年,威宇医疗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5.08万元,扣除后净利润为692.76万元,远低于承诺业绩。盛世达和宁涌超应分别赔偿荣丰控股业绩1.02亿元和1932.57万元。
威宇医疗主要从事脊柱、创伤、关节等医用骨科植入耗材配送业务,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是一家专业的医用骨科植入耗材配送和技术服务提供商。
荣丰控股解释说,未完成威宇医疗业绩承诺主要受两个方面影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许多地方反复发生,部分合作医院的运营量较前期大幅下降;受国家集中采购骨科高值耗材的影响,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公司计提额存货降价损失。
由于威宇医疗2021年未完成业绩承诺,荣丰控股2021年财务报表由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原因是绩效补偿的回收取决于承诺方是否有效履行,目前资金回收结果不确定,荣丰控股公司未计提这部分绩效补偿。
荣丰控股董事会表示,将尽快书面通知业绩承诺人及时履行补偿义务,并按照有效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有效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督促业绩承诺人支付补偿和逾期违约金(如有),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电鳗快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盛世达计划在荣丰控股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前转让公司股份。
2022年3月24日,盛世达与湖北新动能签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湖北新动能计划转让盛世达持有的荣丰控股4390.57万股,约占公司发行股份的29.9%,最终交易价格对应上市公司总估值不超过22亿。
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完成后,湖北新动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荣丰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根据荣丰控股2021年年度报告,盛世达持有公司5992.61万股,持股比例为40.81%。
盛世达与湖北新动能后续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经湖北省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