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董事长钟宝申大笔减持股份未进行披露,并称或面临监管处分

2022-04-23 12:58:19
来源:

  【摘要】 隆基股份董事长大笔减持未披露?公司称“系非交易过户,手续合法”

  4月21日,有媒体报道,龙基董事长钟宝申悄悄减持公司1960万股,并于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填写,但未披露,称或面临监管处分。

  据媒体报道,自隆基股份上市以来,钟宝申首次减持。根据隆基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钟宝申持有8985.59万股,持股比例为1.6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信息,钟宝申的持股数量减少了1960万股,变动日期为4月6日,变动前的持股数量为89、855和990股。

  对此,21日下午,隆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董事长办理的是非交易转让,而不是减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只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备案,无需公告。目前,其持股变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述人士表示,相关程序符合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不涉及面临监管处罚的可能性。该公司将宣布该事件。

  4月21日晚,隆基股份发布的澄清公告称,媒体报道内容不真实。钟宝申于2022年4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证券非交易转让业务,超过公司股份1960万股。变更后,钟宝申持有公司股份70、255、990股。持股变更原因不是交易转让,不是卖出交易,相关持股变更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更管理规则(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8-股份变更管理相关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其持股变更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窗口非法减少和信息披露。

  金天成律师事务师高级合伙人窦方旭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证券非交易转让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于继承、捐赠等):继承证券转让;捐赠证券转让;依法财产分割证券转让(暂时仅指离婚);法人资格丧失证券转让;私募股权资产管理证券转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为非交易转让。只要不失去大股东的身份,就不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披露减持。但最新的规定也有例外。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如果本次交易属于隆基股份所称的非交易转让,隆基股份应按照《证券非交易转让业务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申请转让。北京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超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也表示。

  栗镜表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通过特定方式(如集中招标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应遵循信息披露规则,如龙基董事长交易不属于实施细则约束,无需按照实施细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