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责令改正,董事长等三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2022-04-16 23: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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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元宇宙”维权第一股!中青宝投资者维权征集已开启 投资者可索赔

  此前,中青宝(21.91 -4.61%,诊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责令改正,董事长等三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2022年1月10日,中青宝发布公告称拟向公司实控人李瑞杰收购其所持的一家公司51%股权,并称该“公司”希望成为游戏UGC平台的先驱者。经查,该公司却是一家“无资产,无负债,且无主营业务收入,无利润”的空壳公司。

  因对上诉事项未准确披露,中青宝于1月18日收到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书,董事长等三维高管收到警示函、并被采取监管谈话。

  从1月18日至今中青宝股价累计跌幅达35%,据维权律师分析,该案已经具备维权条件,符合日期要求的投资者均可报名向上市公司索赔。

  案件详情

“元宇宙”维权第一股!中青宝投资者维权征集已开启 投资者可索赔

  2022年1月18日晚间,中青宝(300052)公告收到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李瑞杰、李逸伦、高国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6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李军、郑飞、陈盼莅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2]5号。证监局经调查认定:

  2022年1月1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拟向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杰收购其所持宝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拟更名为:“保尔利德元宇宙数字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香港公司)51%股权并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告还称,保尔利德元宇宙数字平台有限公司希望成为游戏UGC平台的先驱者,通过游戏相连全世界,为用户、内容创作者以及项目方提供一个可以想象、创造并且实践的空间。

  经查,宝德香港公司无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无相关的研发投入和核心技术,也没有相关产品落地,你公司所宣称的“保尔利德元宇宙数字平台有限公司希望成为游戏UGC平台的先驱者”为初步构想,无任何具体落地计划。针对上述事项你公司董事会未对该收购的风险情况和未来判断进行充分论证;你公司未客观、完整地反映宝德香港公司目前并无实际业务、无技术积累等重要信息以及对你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在仅有初步构想、无具体落地计划的情况下,未明确说明做出上述判断的依据。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据此,证监局对中青宝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李瑞杰、李逸伦、高国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李军、郑飞、陈盼莅分别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2022年1月10日晚间中青宝在《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对拟以0元收购的标的公司的描述,对股民而言无疑是实质性利好。受此影响,紧接的5个交易日均收出小阳线,累计涨幅11.02%,而同期沪深指数均小幅下跌。

  我们注意到,2021年9月到11月期间,由于受元宇宙概念影响,中青宝股价在短短40多个交易日中暴涨4倍,从8元一路飙升到42元。而上述公告发布时,股价已处相对高位且市场情绪萎靡,否则可能会有更强表现也未可知。

  1月18日上述监管措施公告后,受此消息影响股价开始连续下跌,紧接的9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达30%,而同期沪深指数下跌仅4%到6%左右,其中创业板指数跌幅7.2%。

  投资者可登记索赔

  根据《证券法》规定,受损股民可以通过起诉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索赔。孔聪律师认为报名维权的条件为:在2022年1月11日到2022年1月18日之间曾买入中青宝300052股票,且在2022年1月18日收盘仍有持股的用户可报名参与此次维权。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

  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