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08亿元业绩补偿款未追回 长信科技收深交所关注函
11日上午,深圳证券交易所向长信科技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解释追偿业绩承诺赔偿的相关事宜。同日,长信科技收跌5.56%。
根据关注函,2016年2月,长信科技以8亿元认购比克电力新注册资本,持有比克电力增资扩股后10%的股权。根据各方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比克电池(系比克电力控股股东)承诺比克电力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1.2万元。2018年,比克电力实现净利润4479.15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协议,比克电池和比克电力应向公司支付1152.08万元的赔偿金,到目前为止,比克电池只支付800万元的赔偿金。
2020年3月30日,长信科技与比克电池签订绩效补偿协议。比克电池需要在2020年7月20日前向公司支付不少于20%的绩效补偿,其余部分在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向公司补偿。比克电池未按上述协议支付绩效补偿。与此同时,该公司表示,由于比克电力没有能力向公司履行绩效补偿,它没有向比克电力索赔绩效补偿,但从未以任何明确或默示的方式放弃比克电力索赔权益。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长信科技结合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规定,解释增资扩股协议中相关业绩补偿的承诺要求是否完整,补偿期限不明确,不主动,要求比克电力及时承担补偿责任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此外,还解释了该公司是否有帮助比克电力避免补偿义务的问题。
2021年12月20日,长信科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将剩余业绩补偿10752.08万元从现金补偿调整为股份补偿,即比克电池将其持有的比克电力1.05%股权转让给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之前的增资扩股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是否发生变化,比克电力和比克电池的补偿责任是否发生变化,进一步说明公司是否忽视了对比克电力的追偿,是否损害了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