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润资源神奇往事:时任实控人过桥买公司资产,重组期间隐瞒债务逾期
中润资源(000506.SZ)预计将在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亏损8000万元至1.3亿元,仍在挣扎。
为此,中润资源计划于2022年1月将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武中金)76%的股权和中润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矿业)持有的平武中金1.45亿元债权全部转让给紫金矿业南方投资,总转让价4.68亿元。
《电鳗快报》注意到,随着2022年3月24日一封警告信的披露,中润资源当时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桥梁合作收购中润资源的资产。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4月27日,中润资源隐瞒逾期债务。
此前,实际控制人秘密购买资产。
2012年8月6日,中润资源与齐鲁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房地产)签订合同。中润资源计划转让山东盛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基投资)的全部股权及其对盛基投资享有的债权,总对价4.9亿元。其中,股权转让对价为3.91亿元,债权对价为0.99亿元。第二天,中润资源宣布上述交易,称该交易不构成相关交易。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经调查,上述交易行为由中润资源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安排,齐鲁地产作为中间过桥方配合,最终真正受让人为昆仑江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江源)。2012年,中润资源、昆仑江源由郑控制,昆仑江源为中润资源相关法人,上述交易构成相关交易。股权转让交易金额占当时中润资源最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30.61%。
中润资源表示,上述交易不构成相关交易,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时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郑峰文向中润资源和董事会隐瞒了交易的真实情况,是直接负责。山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中润资源和郑峰文采取行政监督措施,并将其记录在证券市场的诚信档案中。
《电鳗快报》指出,根据中润资源2011年报,山东中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中润资源的最大股东,持有中润资源47.17%的股份。惠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中润资源20.02%的股份,郑凤文持有山东中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份,惠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5%的股份,是中润资源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中润资源2010年报,盛基投资净利润为0.11亿元。
逾期延迟披露债务。
此外,中润资源因违反信息披露被中国证监会警告,罚款30万元。
2016年5月12日,中润资源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贷款的议案》,同意向崔某、刘某庆、疏某倩、西藏国金聚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聚富)借款总额不超过4亿元。2016年5月,中润资源向崔某、刘某庆、疏某倩、国金聚富、宁波鼎良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良汇通)借款4亿元。
截至2016年7月11日,中润资源贷款本金2.75亿元未清偿,中润资源未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债务延期的书面文件,构成违约,上述本金金额占2015年底审计净资产的19.16%。截至2017年6月30日,崔同意延期届满,鼎良汇通贷款已到期,但中润资源未偿还4名债权人3亿元贷款本息,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再次延期的书面文件,债务再次逾期。3亿元贷款本金占2016年底审计净资产的20.32%。
根据有关规定,中润资源应及时披露上述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但中润资源直至2018年4月27日才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中国证监会警告中润资源时任董事长李明吉,罚款10万元;警告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石鹏、时任董事会秘书何明,分别罚款3万元。
《电鳗快报》指出,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4月27日,中润资源计划通过资产置换和现金购买收购山西创合新矿业有限公司和山西龙昌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朔州平鲁区森泰煤业有限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