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ST新亿成为今年首家强制退市公司
3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ST新亿(1.030、0.00、0.00%)(维权)的上市。*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发生财务欺诈。扣除虚增营业收入后,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发布保留审计报告。同时,公司避免退市,性质恶劣。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司最终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ST新亿也成为2022年a股首家强制退市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投资者因虚假陈述和其他信息披露而遭受损失的,可以积极通过司法渠道向公司及其年度审计机构深圳唐唐会计师事务所寻求赔偿,并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参与诉讼。随后,公司股票将于3月3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整理期第一天没有涨跌限额,15个交易日后退市。
多年来,财务造假形式粗暴,手段恶劣。
今年3月2日,*ST新亿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司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有虚假记载,包括2018年营业收入增加1338.5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披露的100%;2019年营业收入增加572.36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披露的55.13%。追溯调整后,*ST新亿2018年营业收入为0元,465.86万元。也就是说,公司几乎所谓的营业收入都来自欺诈。
记者注意到,*ST新亿欺诈金额似乎很低,但其手段非常简单和粗糙。例如,签订贸易合同所使用的资金在实际控制人和朋友之间循环以确认收入;另一个例子是在没有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成本的情况下确认物业收入。不仅如此,*ST新亿还在2019年增加了欺诈渠道,通过孙公司鼎盛源确认物业管理收入229.7万元,实际上没有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没有确认物业服务成本,也没有实际获得现金流入。即使在2020年审计期间,公司也与相关方签订了租金抵销协议。当相关方实际未租赁房地产、管理转租或收到转租租金,相关债务未抵消时,虚假增加营业收入130万元。
记者进一步咨询发现,公司相应的欺诈财务年度员工数量只有十几人,有限的资源决定了其欺诈方式的单一和粗糙,也反映了公司创造假条件以避免主观恶性退市,情节恶劣。
退市不能免责的投资者可以积极维权。
现在,随着终止上市公告的发布,*ST新亿也将结束停牌,进入退市整理期,等待退市。对于这家空壳多年、治理混乱的公司来说,司来说并不奇怪。
*ST前身为重庆四维瓷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在近23年的上市过程中,该公司多年来一直处于戴帽子的状态。特别是在2014年,当时被称为*ST国有创新的公司陷入了优道非法集资案,暴露了巨额债务,然后加速下跌。
近年来,*ST新一直处于主营业务空壳状态,公司治理混乱,违法事项频繁发生。在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依靠零星贸易业务和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来维持经营,属于典型的壳牌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尽管*ST新亿面临退市,但相关负责人永远不会免责。
一些法律专家告诉记者,在上市公司退市的过程中,投资者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合理地主张股东的权利。现行制度为保护中小型投资者的权利提供了多种途径。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ST和深圳唐唐会计师事务所有虚假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以通过司法渠道寻求民事救济或赔偿。在提起虚假陈述和其他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参与诉讼。目前,多家金融欺诈公司对应的相关投资者已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