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违法被证监会处以1132万元罚款

2022-03-21 1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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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山西证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涉嫌违法 证监会拟处以1132万元罚款

  3月20日晚,山西证券发布公告称,3月18日,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及乐视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签约保荐人代表杨立军,王欣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处罚字[2022]11号)

  2015年5月26日,乐视宣布申请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2日,乐视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8月8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乐视向4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064.3万股新股,筹集47.99亿元。

  中国证监会另案发现,乐视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虚增业绩,其中涉及非公开发行申报文件的财务数据为2012年至2014年至2015年1月至6月。2012年至2014年,乐视分别虚增收入8965.33万元、1998.17万元、35194.19万元、8445.1万元、34270.38万元,占当期披露总利润的37.04%、78.49%和470.11%。

  2015年6月12日和9月1日,中德证券分别发布了《发行保荐书》的申报和最终稿件,签署了杨丽君和王欣的保荐代表,保荐业务收入566.04万元。

  2016年乐视非公开发行保荐业务中存在中德证券:(1)未完全获取和编制前十大客户销售;(2)未有效核实业务真实性。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1。责令中德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营业收入56.04万元,罚款1132.0754万元;2.警告杨丽君和王欣,分别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