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什么剧情?曙光股份部分股东拟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上交所发函问询
曙光股份(600303)计划收购奇瑞停产多年的车型技术资产。
曙光股份于2月16日宣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收到公司相关股东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终止资产购买的议案。
鉴于上述事项涉及股东行使权利,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重大影响,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月15日向曙光股份发出询价函,要求曙光股份进一步核实和披露相关事项。
2月16日上午,《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多次拨打曙光股份公开电话,希望了解相关事宜,但电话总是无人接听。
拟购买两种停产多年的车型技术。
根据公开信息,曙光股份目前正在进行的资产购买主要是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奇瑞S18(瑞奇M1)和S18D(瑞奇X1)车型技术。
曙光此前曾于2021年9月27日晚宣布,为尽快将新能源乘用车推向市场,公司计划转让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拥有的奇瑞S18(瑞奇M1)和S18D(瑞奇X1)车型的先进成熟技术,开发生产纯电动汽车和SUV,加快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进展,交易对价1.32亿元。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由公司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持有100%股份,为公司关联方。
值得一提的是,瑞奇M1和瑞奇X1已经停产多年。曙光希望通过转让瑞奇M1和瑞奇X1的技术,不断消化吸收自主研发,填补公司在纯电动乘用车市场的空白,及时了解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的最新产品和技术发展趋势,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转型步伐,推进纯电动乘用车项目。
为此,2021年9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向曙光股份发出询价函,要求曙光股份补充披露,在两款车型停产多年的情况下,仍向控股股东收购相关资产的主要考虑和合理性;公司是否具备开展新能源乘用车业务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结合控股股东债务、流动性、信用、生产经营等,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流动性。
今年1月14日,曙光股份就收购事宜召开投资者简报会。从曙光股份披露的公开信息来看,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主要包括奇瑞S18和S18D是十年前的产品,2009年上市,2011年停产,远不符合生命周期,总销量不到几千辆,十年前被证明是失败产品。两款车都在1200公斤以上,竞品车都在800公斤以下,成本没有优势。公司有哪些证据证明,这两款车型十年后,还有先进成熟技术、两款车型量产后的市场竞争力如何、华泰接手曙光三年,业绩没有提升,董事会是否有目标,拟采取哪些措施提升公司市值,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购买多年前的模型是否能有效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这次购买资产的技术先进性、成熟性和经济性如何。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询价函。
2021年12月8日,曙光股份发布公告,中国证券投资服务和深圳中能、于静、姜鹏飞、辽宁曙光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将相关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这里提到的所谓相关交易,是曙光股份计划转让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奇瑞S18(瑞奇M1)和S18D(瑞奇X1)车型技术事宜。
根据曙光股份的最新公告,根据股东的通知,深圳中能、于静、贾木云、姜鹏飞、李永岱、周菲等公司股东已连续90天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曙光股份在此之前于1月27日宣布,江鹏飞将其4864.09万股曙光股份和965.12万股表决权委托给贾木云。
贾木云直接持有曙光986.48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6%。股权变更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控制上市公司6815.69万股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9%。
根据曙光股份2月16日的公告,相关股东已于1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向辽宁曙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及相关文件。根据有关规定,曙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曙光股份补充披露相关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信函的具体情况和内容;公司董事会未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书面回复的具体原因和合规性。
根据股东通知,2月9日,相关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曙光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及相关文件。根据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收到请求后五日内通知股东大会。
此外,曙光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于2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通知,要求召开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有关股东可以自行召开并主持。有鉴于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曙光股份在询价函中补充披露相关股东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相关函件的具体情况和内容;公司监事会未按照有关规定在收到请求后五日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原因和合规性;相关股东向公司董事会发出通知的具体情况和内容;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对上述事项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合规性;公司后续是否有相关安排保障股东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