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张“4+7”药品处方诞生!25种中标药品平均降价52%

2019-12-31 15:00:05
来源: 南方网

  【摘要】 12月31日上午,李女士在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到了降价后的第一张处方单,这也是东莞市“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简称4+7试点扩围)实行后开出的第一张中选药品

12月31日上午,李女士在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到了降价后的第一张处方单,这也是东莞市“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简称4+7试点扩围)实行后开出的第一张中选药品处方。从今天起,东莞市民可以在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买到质优价廉的“4+7”中选药品。

“像我们有慢性病的人,一次省30多块,一年可以省好多钱”,常年受高血压病影响的李女士每天需要服用一粒药,一年下来要花费1270多元。

据社区全科医生孔巧琼介绍,李女士患有高血压病多年,经常出现头晕气短,手脚麻木等症状,常年需要服用降压药和其他控制多发性血管硬化的药物来控制。截止到目前为止,李女士已经服用该类药物7年多,平均每14天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买一次药。

“这次我只花了13.32(含一般诊疗费)块就买齐了这三种药,之前都是50多块钱”,接过处方单的李女士,发现了处方单上的新变化。每项药品的最后都清晰的标出“4+7”的标志。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原价3.9543元/片,现价0.07元/片),瑞舒伐他汀钙片(原价2.21元/片,现价为0.23元/片),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原件6.1元/片,现价为2.54元/片),一年下来,药价从4474.9元/年降到1036.6元/年,降幅达到76.8%左右。此外,这些药品已全部纳入医保支付目录,李女士今后的购药支出将大大降低。

除了以上三种药品,实行4+7试点扩围后,25个品种的中标药品价格都将出现明显下降,平均下降比例约52%,其中,乙肝治疗药品恩替卡韦相比目前东莞市公立医院正在使用的品种价格下降了95%。

目前,中标的25种药品主要涉及阿托伐他汀钙依那普利等心血管类药品,恩替卡韦等肝病治疗类药品,以及部分抗肿瘤、抗精神病、抗生素药品。

据了解,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选择了11个城市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以下简称“国家集采”),通过集中谈判、带量采购、以量换价,中标25个品种的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据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刘镇荣介绍,东莞市是广东省首批执行国家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政策的城市之一,也是全省少有的能在施行当天提供中选药品的城市。

从12月25日开始采购中选药品、12月30日晚完成药品上架,政策实施第一天12月31日一大早,许多东莞市民都可以像李女士一样第一时间以降价后的价格买到中标药品。

药品价格降低,但质量仍有保证。此次纳入国家集中采购的药品坚持“降价不降质”,坚持高质量标准,以原研药或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作为质量准入门槛。此次广东中选的25个品种中,21个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4个是原研药,其疗效得到充分保障。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药学等效性和生物等效性与原研药达到一致,在临床上可以实现与原研药相互替代。

下一步,东莞市医保局还将联合多个部门,从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使用、加强宣传等多方面入手,推动中选药品使用,进一步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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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选的品种药价为什么可以这么低? 

一是营销成本降低,带量采购给了企业确定的采购预期,可以大幅压缩营销费用。二是生产成本降低,规模效应降低了单位生产成本。三是资金成本降低,医疗机构及时回款降低了企业资金成本。四是竞争促进降价,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可以与原研药同质量竞争,竞争促进降价。 

2.什么是原研药?什么是仿制药?什么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质量和疗效>非一致性评价仿制药质量和疗效。 

原研药指首家研发上市的药品,原研药过了专利保护期后(一般是20年),其它企业可以进行仿制;仿制药是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分为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和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全称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是指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药学等效性和生物等效性达到一致,在临床上可以实现与原研药的相互替代。 

3.4+7试点扩围中选药品和非中选药品在医保报销方面有什么区别? 

全市实行统一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参保人使用有关药品品种价格高于其医保支付标准的,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参保人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分担。医保部门将定期公布有关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支付标准执行如下规则:  

(1)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a、非中选品种价格≤2×中选价格,以中选药品价格为支付标准; 

b、非中选品种价格>2×中选价格,第一年支付标准=原价格×(1-30%);第二年支付标准=第一年支付标准-原价格×30%;第三年支付标准=中选药品价格(实际计算支付标准小于中选品种价格,以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 

c、非中选品种价格<中选价格,以其实际价格作为支付标准。 

(2)同一通用名下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a、低于中选药品价格的,以实际价格为支付标准; 

b、高于中选药品价格的,以中选药品价格为支付标准。 

5.4+7试点扩围的25个中选药品分别是哪些? 

主要是心血管类、肝病治疗类药品以及部分抗肿瘤、抗精神病、抗生素药品,具体品种、规格和中选价格如下: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李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