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方网讯笔者从珠海市公安部门获悉,在12月15日至12月22日期间,珠海行政区域内低慢小(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全面实施禁飞。据悉,该局将对珠海行政区域内的“低慢小”航空器
南方网讯笔者从珠海市公安部门获悉,在12月15日至12月22日期间,珠海行政区域内低慢小(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全面实施禁飞。
据悉,该局将对珠海行政区域内的“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严格管控,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擅自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及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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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低慢小”飞行物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
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南方日报记者蔡如意吴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