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获批国家级新试点!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

2019-11-03 15:00:00
来源: 南方网

  【摘要】 日前,财政部公布《2019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名单》,确定59个市(州、区)入选首批试点城市。广东省共佛山市、东莞市两座城市入选。根据今

日前,财政部公布《2019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名单》,确定59个市(州、区)入选首批试点城市。广东省共佛山市、东莞市两座城市入选。

根据今年7月份印发的《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作为试点城市,未来三年内,佛山将每年获得3000万元由中央财政提供的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城市金融机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等。

民营和小微企业是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8年佛山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935.88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60%以上。

近年来,佛山市高度重视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工作,主动探索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市区两级财政投入超过22亿元,构建了包括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债券风险缓释基金、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认定及管理、扶持融资租赁业、股权投资行业集聚发展政策等在内的政策性金融服务体系。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佛山金融系统将通过建设试点城市,进一步深化区域金融改革,探索一系列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改革举措,助力民营和小微企业提质升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

南方日报记者林东云叶洁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