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通安全一直以来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而未成年的交通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小南从深圳交警获悉,从11月1日起,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其监护人
交通安全一直以来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而未成年的交通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小南从深圳交警获悉,从11月1日起,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其监护人需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或者参加社会服务。交警部门将制定具体的社会服务管理细则。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监护人加强教育和监管,并要求其监护人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或者参加社会服务。该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交警介绍,许多涉儿童、学生交通事故,都是由孩子的无知和家长的疏忽造成的。9月2日7时29分许,在宝安区宝安大道鸣乐东街路口,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上一名8岁女童当场死亡;9月2日9时许,在龙岗区龙岗大道创城地产建设工地路段发生一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与电动车碰撞事故,事故造成一名5岁男童当场死亡。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未能意识到交通安全问题,但家长有必要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深圳交警表示,从涉未成年人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未成年人违法主要涉及:冲红灯;翻越机动车道内交通隔离设施;违规骑行非机动车、超标电动车等;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在机动车道内逆行;违反规定乘坐副驾驶位;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干扰驾驶,将身体伸出车外;窗外抛物以及其他违反交通法规的违法行为。
为贯彻实施新条例中关于未成年人交通违法监护人参加社会服务的内容,交警部门将联合学校、教育部门等,通过多方力量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接下来深圳交警还将将采取家长协助交警参与交通社会服务活动、家长通过交警星级用户平台进行交通知识学习等方式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具体的社会服务细则将在后期公布。
南方日报记者邓子良通讯员刘明谢春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