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技改变生活,技术的进步总是不断为人们带来便利。为图省事,很多人都在手机中设置了“刷脸”支付,只要掏出手机对准脸部进行人脸识别,就能轻松支付金额。然而,新型支付方式虽然缩
科技改变生活,技术的进步总是不断为人们带来便利。为图省事,很多人都在手机中设置了“刷脸”支付,只要掏出手机对准脸部进行人脸识别,就能轻松支付金额。
然而,新型支付方式虽然缩减了支付时间,但同时也带来一定的风险。近日,广州越秀区法院便受理了一宗男子利用“刷脸”实施盗窃的案件。
笔者获悉,2019年7月24日14时许,被告人冯某某以帮被害人郑某某激活信用卡为由,一同前往广州火车站广场肯德基二楼餐厅。
冯某某在持郑某某手机操作过程中,乘其不备,进入支付宝转账页面,并通过扫描郑某某脸部,将其支付宝内的人民币19800元转至其个人赌博账号。
同月26日10时许,冯某某又以同样理由将郑某某约至广州市天河区车陂麦当劳餐厅,再次以上述手法盗走其支付宝内人民币5000元。
当日21时许,冯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发后,冯某某的亲属向郑某某退赔人民币25000元,取得了其谅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冯某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
越秀区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提醒,“刷脸”盗窃属于新型的盗窃手法,在享受网络支付带来便利的同时,广大市民也要提高警惕,保障个人通信设备、账户信息及支付行为的私密安全,切勿随意外借个人手机等通信设备。在登录手机软件时,要选择输入密码登录,防止被不法分子一键登录,篡改账户密码、转移钱款。
南方日报记者陈伊纯通讯员岳岩朱超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