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2日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通告,就《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读。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相关管理措施进行了
9月2日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通告,就《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读。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相关管理措施进行了修改。修改的内容包括将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列入了永久禁猎区,变更了举报电话、执法部门等。
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修改
据了解,深圳市于2014年5月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19年6月30日到期。为持续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平衡,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野生动物野外种群保护,禁止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中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省全面禁猎野生鸟类5年”的要求,现拟将该《通告》延期,并依照法律法规修改相关内容。
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列入永久禁猎区
修改的内容首先是原稿第二条:“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为永久禁猎区域。上述区域之外的深圳其他区域自2014年7月1日起到2019年6月30日止禁猎,禁猎期5年”。修改为: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为永久禁猎区域。
修改的原因是,深圳的自然保护地类型有所增加,如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应将新增的自然保护地类型纳入永久禁猎区。
举报电话有变更
修改的内容还包括原稿第七条:“公民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义务,对发现非法猎捕或杀害陆生野生动物、侵占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检举和控告电话:110、83245353”。修改为:公民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义务,对发现非法猎捕或杀害陆生野生动物、侵占或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检举和控告电话:110、83299110。
修改的原因是,森林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进行了更改,应更改为新的举报电话,以保证举报渠道畅通。
城管负责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执法
另外,原稿第八条:“违反规定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由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违反规定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改的原因是,根据深圳市人大于2013年6月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九条综合执法的职责范围包括的第二款:根据林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林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综合执法条例已明确授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林业管理包括陆生野生动物方面的行政执法,所以此处作上述修改。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