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11条”来了!金融开放再加码,广东如何抓住良机?

2019-07-21 18:00:05
来源: 南方网

  【摘要】 “国11条”来了!金融开放再加码,广东如何抓住良机?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了一系列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表示,此次金融开放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推出了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此次11条举措中,提前了部分金融对外开放举措的时间节点,并且降低了多个领域的金融外资机构准入门槛。其中,人身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放开、债券市场开放等措施将提早落地。

部分金融对外开放政策时间节点提前

此次金融开放的措施覆盖银行、保险、证券等多个领域。同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对此进行了解读。

其中,涉及银行业的措施包括: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债券市场方面,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涉及保险业开放的措施包括: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此外,部分金融对外开放政策的时间节点提前。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同时,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推动评级领域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外资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全部类别信用评级业务,提升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促进中国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此外,还将进一步提高境外投资者入市投资的便利性,体现了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的要求。

促进经济发展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院长陆军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金融业开放措施力度很大。金融业开放有助于优化行业竞争,在监管得当的前提下,有利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创新,对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也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金融机构服务于贸易和投资,鼓励更多境外机构布局,对经济发展的促进是双向的。一方面,外资金融机构熟悉海外市场,在海外分支机构丰富,可以服务‘一带一路’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另一方面,对于有意投资中国的境外资本和企业,外资金融机构也可以充分发挥作用,帮助引进更多金融活水。在资本的双向流通作用下,人民币国际化也将是水到渠成的事情。”陆军说。

近年来,在金融对外开放、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等多重政策优势的叠加下,广东省在金融开放、金融创新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希望更多中资与外资金融机构在合作中碰撞出创新的火花,在商品期货交易、绿色金融等领域,实现金融创新,促进广东省特色金融的发展。”陆军说。

对于境内金融机构而言,金融开放有助于引入更多良性竞争,共同进步,改善金融服务,优化金融产品结构。随着居民财富的增长,对投资理财的需求不断上升,外资金融机构扩大布局、进一步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居民和企业也将迎来更多选择。

在华的外资金融机构对上述金融业开放措施表示深受鼓舞。恒生中国负责人告诉南方日报记者:“非常欢迎最新的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这体现了中国对外金融开放的决心和信心。我们将认真研究细则,积极参与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进程。”

【统筹】陈颖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唐子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