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光纤入户,广州市民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

2019-05-17 15:00:03
来源: 南方网

  【摘要】 住宅小区光纤入户,广州市民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

日前,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光纤到户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并于近日发布《通知》的政策解读。

据悉,本次《通知》旨在规范广州市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光纤宽带网络改造的规划、建设以及改造完成后网络的维护,保障光纤宽带网络安全,维护宽带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指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内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应纳入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商住楼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征求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意见并按有关要求办理。其中,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与通信发展规划相适应。

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光纤到户规范要求,承担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通信(含有线电视)管道、线缆、楼内(含室内)配线管网、户内布线等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所需资金一并纳入住宅小区、住宅建筑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

《通知》特别指出,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就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内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的接入和使用,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署排他性或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选择电信业务的自由。

同时,既有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实施光纤宽带网络改造时,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实施网络改造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收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阻碍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光纤宽带网络改造。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提前做好规划,满足用户多种业务接入需求。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按共建共享方式,协调开展光纤宽带网络建设。

据悉,《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