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南沙!自贸区挂牌四周年,累计形成439项改革创新成果

2019-04-16 21:00:11
来源: 南方网

  【摘要】 厉害了南沙!自贸区挂牌四周年,累计形成439项改革创新成果

制度创新是国家赋予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4月16日,广州南沙举行重大制度创新成果专题新闻发布会,交出亮眼成绩单,一口气对外发布“一个创新办法,十大创新成果,30个创新案例”。

四年来,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累计形成439项改革创新成果,其中36项在全国复制推广,90项在全省复制推广,171项在全市推广实施,当中涌现了全国首单“香港+内地”双SPV飞机转租赁、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的“南沙模式”等多个领先全国的创新成果。2019年,南沙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的优势,将创新合作主体进一步扩大,走出新路子。

此次发布会上,南沙正式发布《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制度创新促进试行办法》(下称《创新办法》),从机制体制上保证南沙的创新动力源源不断,采取奖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并行的办法,鼓励南沙人大胆试,往前闯。

发布全国首个《创新办法》

发布会上,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潘玉璋发布《创新办法》,首次从政府层面提出了制度创新的定义、主体和涵盖领域,明确了制度创新工作的职责分工、基本程序、激励保障和监督措施。

“作为国内首个自贸区制度创新地方规范性文件,《创新办法》充分体现了创新、务实、宽容的南沙气质,将进一步激发南沙创新活力,为南沙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之城、机遇之城,加快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有力保障。今年,我们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成立了全省首个创新工作局,组建了专业化创新团队,完善了创新工作体系和业务体系。”

据其介绍,制度创新是创新主体对经济、社会、文化、行政管理和法治化建设等方面所作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创新和业务创新,以及为优化市场配置、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全面开放、满足人民需求所作的其他创新实践。创新主体包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如何将创新程序规范化?据潘玉璋介绍,《创新办法》规范了制度创新基本程序,包括创新登记、组织实施、评定评估、总结推广等。提出对制度创新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探索建立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激励机制等奖励激励机制。同时也明确了制度创新容错纠错机制,制度创新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研究员、南沙制度创新评估项目组副组长牛志勇表示,《创新办法》的出台弥补制度创新在评价筛选和管理体系建立上的空白,其从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度实施的基本程序、激励保障和监督措施等方面给予了更加科学的管理方法,在坚持大胆试、大胆闯和自主改的前提下,更加科学地对制度创新给予了保障,从而能够促进创新制度在产生、实施和监管过程中得以更好的促进。

发布自贸区南沙片区十大制度创新成果

南沙开发区创新工作局副局长刘家君发布自贸区南沙片区十大制度创新成果和30个最佳制度创新案例。十大制度创新成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涉及贸易、投资、金融和政府监管等领域,有助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具有引领示范意义,亮点纷呈。

一是打造全国领先的“零跑动+即刻办”政务服务模式;二是首创“交地即开工”项目审批新模式;三是构建国际一流供电服务体系;四是打造快速退税服务新模式;五是打造跨境电商便利化通关新模式;六是首创分拨中心智能化监管模式;七是搭建全球首个数字贸易综合服务系统;八是落地首个双SPV飞机跨境转租赁项目;九是出台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纲要;十是首创对接港澳的社会服务令检察制度。

除了以上发布的十大制度创新成果外,南沙还从2018年度105项制度创新案例中筛选出30项具有首创性、可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其中投资便利化领域7项、贸易便利化领域10项、金融开放创新领域6项、法治营商环境领域7项。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宾红霞

【通讯员】罗瑞娴

【摄影】梁文祥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