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18个城中村 深圳罗湖九大行动助力创建文明城市

2019-04-16 12:00:00
来源: 南方网

  【摘要】 改造18个城中村 深圳罗湖九大行动助力创建文明城市

改造完成18个城中村,更新提升集贸市场20个,80%以上物业小区实现垃圾分类……今年,深圳市罗湖区将计划开展9大行动,落实22项任务,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4月15日,罗湖区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会,并发布《罗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罗湖今年将重点开展9大行动,落实22项任务,集中攻坚,补齐创建短板。其中,9大行动包括公共环境提升行动、公共秩序提升行动、基础设施提升行动、窗口行业提升行动、公益广告宣传提升行动、志愿服务提升行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行动、建筑工地管理提升行动以及督查督办提升行动。

其中,《方案》提出,加强城中村综合治理。将加大对城中村杂物乱堆、超线摆卖、占道经营、乱扔垃圾的动态巡查和执法力度,突出整治和规范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强化对城中村清扫保洁服务企业的履约监管,建设干净安全有序的文明新村。2019年改造完成18个城中村,力争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整治提升全覆盖。

在加强集贸市场改造升级方面,罗湖统一单位设计、统一标准风格,彻底改变集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努力建设布局合理、卫生清洁、配套齐全、管理完善的高品质集贸市场。全年更新提升集贸市场20个。

此外,为落实小区物业主体责任,罗湖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小区垃圾分类减量和清运频次,确保80%以上物业小区实现垃圾分类,做好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和维护,切实改善老旧小区环境卫生。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创建工作中,罗湖区委编办、区文明办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12个测评项目、88项测评内容、180条测评标准进行梳理分解,把文明城市创建职责纳入各单位“三定”方案,并重点厘清了街道和区直部门的职责边界。

同时,罗湖区还印发《罗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任务“明白卡”》、《罗湖区城区精细化管理重点领域职责分工表》,全面建立了文明城市创建责任体系,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

在监督方面,罗湖区文明办与区纪委监委、两办督查科将加强联动,采取阶段检查与动态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的跟进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与各单位绩效考核严格挂钩、加强结果运用。

对工作不力,影响文明创建工作进展的单位和个人,罗湖将按程序提请区政府下发“批评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工作严重滞后的,根据实际情形提请区纪委监委启动追责问责程序。以严格的督办查办和监督问责倒逼履职,推动形成事前明晰任务、事中通报进展、事后跟进问责的“链条闭环”,确保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档、不空转、不拖延。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是永不落幕的民生工程,是党委政府的基本职责。文明城市的创建过程,实质上就是我们日常建设管理城市、持续服务改善民生的过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湖区委书记贺海涛表示,罗湖要坚持软硬并举、内外兼修、综合施策、系统治理,以“绣花功夫”和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推动城有品质、人有品行、表里如一,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为深圳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做出罗湖贡献。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