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珠海今年第1号市总河长令正式签发!看看治水重点工作有哪些?
记者从珠海市河长办了解到,4月1日,珠海市2019年第1号总河长令已经下发,要求各级河长从发布之日起,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黑臭水体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百里碧道建设、问题河涌治理、污水管网建设、前山河石角咀水闸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等九大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发起总攻。
按照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各项重点工作分解至各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每月对各区(功能区)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推进情况和各区(功能区)上报的月进度表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在全市排名后两位的,相关责任人将被约谈。
“今年是推动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升级转变的关键一年。”珠海市河长办相关人士介绍说,要高度重视,倒排工期,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珠海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记者查阅《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责任目标一览表》发现,九项重点工作均被分解为有时间线、可量化的工作目标,督办单位、落实单位、配合单位也一目了然。
以“黑臭水体整治”为例,《一览表》要求对珠海纳入国家住建部挂牌督办的12条黑臭水体以及列入省住建厅黑臭水体整治清单的新增5条黑臭水体开展整治工作。该项重点工作由珠海市水务局督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新区、珠海水控集团负责落实,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配合。目标则是,2019年力争完成12条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新增5条黑臭水体截污主体工程。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长制久清”。
据介绍,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责任河湖清理整治效果差、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河长湖长及责任人,将严格按规定问责追责。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刘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