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机小心了!醉驾易陷“碰瓷”陷阱,刑责更是难免

2019-01-17 21:00:13
来源: 南方网

  【摘要】 老司机小心了!醉驾易陷“碰瓷”陷阱,刑责更是难免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陈香国)自醉驾入刑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广大司机朋友遵守的底线,然而还是有人心存侥幸,喝了酒开车上路。自以为很聪明,躲过了交警的查处,殊不知,却战胜不了酒后的意识模糊,自己到底撞人搞不清楚,还面临刑事处罚。最近,桥头有个“醉猫”就在桥头镇田新红绿灯路段遭遇了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

2019年1月15日,肇事司机杨某当晚从深圳过来桥头某酒吧聚会,凌晨两点多聚会结束后,自感身体有点疲劳,加上喝了酒,想就近找个小旅馆住下。由于对周边不熟悉及费用不够,就开着车去找,然而刚停车就被一辆小车司机告知他们在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求赔偿8000元。杨某由于喝酒意识有点迷糊,回忆不起来在哪里撞过,于是大呼“碰瓷”,不肯赔偿,双方大打出手,随后尾随的小车司机于是报警。

杨某称,他走的时候是凌晨2时10分左右,当时用手机预定了一家酒店,但微信的钱不够,驾车去了另外一家较便宜的。开了大概600多米,把车停在旅店门口办登记住宿,这时,小车车主说自己的车被他的车刮了,要让他赔偿。杨某说,“发生这样的事,有嘴说不清,现在后悔莫及。以后开车坚决不沾一滴酒,喝酒不开车。”

接警后,桥头交警大队执勤民警赶往现场,看到一辆粤S牌白色小车与一辆粤L牌小车停在路边。民警闻到其中一司机身上有酒味,随即进行酒精检测,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5ml/100mg。后来经血液检测,司机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4.6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桥头交警大队民警何国成表示,目前,案件中的男司机有没有被“碰瓷”还要作进一步调查,但按照杨某酒精测试结果已经属于酒醉驾驶,将面临刑事处罚。

现实生活中酒驾被讹的事例并不鲜见,他们正是抓住酒驾人员不敢报警的心理,毕竟现在酒驾、醉驾的定性早就明确,相比拘留数日、承担刑事责任,酒驾司机更容易掉进“花钱消灾”的敲诈陷阱中。交警部门提醒司机朋友遵纪守法,身正不怕影子斜,绝不酒驾、醉驾,那样“碰瓷”勒索便无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