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近日陆续向被督察省份反馈情况。在23日督察组向黑龙江省反馈督察意见后,10省份的反馈结果已全部出炉。纵观这10份
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近日陆续向被督察省份反馈情况。在23日督察组向黑龙江省反馈督察意见后,10省份的反馈结果已全部出炉。
纵观这10份“问题清单”,一些地区在环保领域的通病被督察组紧盯。与此同时,此番“回头看”力度之大,曝光问题之多,措辞之严厉,亦被舆论广泛聚焦。
督察组现场检查哈尔滨向阳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情况。
此番“回头看”力度有多大?
10省份共罚款7.1亿,拘留610人
根据日程安排,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6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10个省(区)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同步安排相关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据生态环境部数据,督察组受理的37640件群众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责令整改28407家,立案处罚7375家,罚款7.1亿元;立案侦查54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610人;约谈3695人,问责6219人。推动解决了3万多件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在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中,一些地方整改中敷衍问题、做表面文章的现象被督察组曝光。
在云南,督察组发现曲靖市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即使在国家及云南省有关部门专门督办后,也未引起足够重视。市政府将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整改任务简单安排给县政府承担,当起“甩手掌柜”。
而在该省罗平县,当地政府对企业危险废物底数不清、监管不力。截至今年6月,2016年督察指出的近10万吨铅渣危险废物尚未处置,而另一场地又堆存约10万吨含铅、锌、镉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钙渣,问题更为严重。
此外,督察组在宁夏发现,银川市应于2017年底完成“东热西送”项目,但市委、市政府推进不力,直至2017年10月才启动施工;应于2017年底前淘汰的6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18年4月才开始拆除,特别是贺兰县大量瞒报锅炉数量,直接影响全区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的完成;应于2017年底前建成的大型全封闭配煤中心至督察时尚未建设。
督察组在曲靖市有关企业督察时发现,从水沟中清理出的含重金属废渣随意丢弃。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虚假整改造假应对
“汝阳县水务监管部门为应付督察,临时编造行政处罚案卷和日常巡查记录,情节十分恶劣。”
这是督察组对河南进行“回头看”时发现的情况。据督察组通报,被举报的汝阳县华氏砂石有限公司采砂证已于2017年12月到期,制砂项目未经环保审批。现场检查时企业虽未生产,但现场砂石成品堆砌,运输车辙清晰,有近期生产迹象。
督察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汝阳县水利局管理混乱,相关人员业务生疏,对属地河道存在的违法采砂问题和生态破坏情况视而不见。为了掩饰失职,不惜临时编造行政处罚案卷和日常巡查记录。
此外,在广东清远,该市为完成海仔大排坑黑臭整治任务,以便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在既没有截污也没有清淤的情况下,临时调水稀释,便上报治污工程已完成,并声称取得了“清澈见底、鱼类成群”的整治成效。
广东清远,裹挟着垃圾的污水倾流而下进入海仔大排坑。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不担当、不碰硬
推进整改时遇到阻力就畏缩不前、遇到问题就绕着走……在此番“回头看”中,不担当、不碰硬也是督察组发现的一大通病。
督察组向广东省进行反馈时提到,该省在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犯罪方面不担当、不碰硬的问题尤为突出。
例如,广州海滔公司倾倒污泥案于2018年4月案发后,相关部门前期工作力度不够,直至“回头看”期间、广州市公安机关全面介入调查后才水落石出:海滔公司非法牟利,涉嫌污染环境、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犯罪行为,涉案金额超过亿元。
此外,督察组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发现,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实施的大唐托电热源入呼工程至督察时尚未启动,全市大量供热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排放问题,部分燃煤小锅炉未按要求淘汰到位即擅自销号。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指数继续不降反升,优良天数同比减少28天。
“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抓得不紧、工作不力,遇到困难就停下。”督察组如此评价。
江苏镇江保护区内违规建设的鱼塘。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自然保护区“管而不严”
记者梳理发现,在此次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的反馈过程中,“自然保护区”也成为关键词。部分自然保护区“管而不严”、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
在云南,督察组发现,全省65个自然保护区中仍有142处违法违规设施或建筑没有完成整改。现行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尚未修订,其中自然保护区调整权限等部分条款与上位法相冲突。
督察组举例称,2010年以来,楚雄州政府先后8次违规调减三峰山、恐龙河等5个州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为开发建设风电场、公路、水库等建设项目让路,缩减保护区面积达591公顷,至今未得到整改。
此外,督察组在江西发现,鄱阳湖长江江豚、银鱼产卵场、鲤鲫鱼产卵场等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以来,环鄱阳湖有关区县渔政部门长期违规发放捕捞证,放任保护区内违法捕捞。
而在江苏,督察组指出,镇江市长期忽视长江豚类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不但不按要求清理违规项目,反而顶风而上,督察整改期间又违法侵占保护区1400亩。
“在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镇江市)不但未按照整改要求清理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反而继续加大开发力度,导致保护区内江滩湿地被严重破坏。”督察组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