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
我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但显然,完不成的工作、繁重的业务要求致使多国多地区的无数“打工人”迫不得已选择加班。
近日,美国科技公司Kisi统计并分析了全球50座城市的“劳累指数”(该城市全职职工每周的工作时间),在排名靠前的城市中,全职职工每周工作时间远超国际劳工组织建议的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在“全球最累城市”排行榜上,前十名中有六座城市位于亚洲。
全球劳累指数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为:香港、新加坡、曼谷、布宜诺斯艾利斯、首尔、东京、休斯敦、吉隆坡、卡尔加里和伦敦,其中排名榜首的香港每周工作时长超过了标准周工作时间29%,已连续两年位于榜首。新加坡的平均工作时也超过了25.1%,同样是第二年获得“榜眼”。此外,2019年的第三名首尔如今成为第五名,昔日“冠军”东京跌出前五。三年来,榜单前五名虽略有变化,但基本还是这几个固定的城市在做“换位游戏”。
工作生活平衡指数”排名前十的是:赫尔辛基、奥斯陆、苏黎世、斯德哥尔摩、哥本哈根、渥太华、慕尼黑、温哥华、阿姆斯特丹和悉尼,其中欧洲城市占到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