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有望明年一季度试点

2019-11-11 13:00:27
来源: 金证券 作者:张贺

  【摘要】 (原标题:沪深交易所加快对标创业板注册制有望明年一季度试点)“沪深交易所加快对标,深交所注册制改革只等发令枪响。”上海某券商投行人士对《金证券》记者表示,从业内普遍预期看

(原标题:沪深交易所加快对标创业板注册制有望明年一季度试点)

“沪深交易所加快对标,深交所注册制改革只等发令枪响。”上海某券商投行人士对《金证券》记者表示,从业内普遍预期看,创业板注册制有望明年一季度进行试点。

相关阅读

创业板注册制猜想:在审企业有望“吃上螃蟹”

11月8日傍晚,证监会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再融资规则办法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为:一是精简再融资的发行条件,取消创业板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二是优化非公开发行制度安排,支持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和锁定机制,将发行价格不低于前20日的9折调低为8折,锁定期分别由36个月、12个月,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单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调高至不超过35人;三是调整批文有效期,将再融资批文的有效期延长至12个月。

同步征求意见的还有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具体内容包括: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提升非公开发行的便捷性;设置便捷高效的注册程序提高融资效率,压缩监管部门审核,上交所审核期限为2个月,证监会注册期限为15个工作日;将研究制定小额融资规则。

上海投行人士对《金证券》记者表示,业内普遍预期深交所的注册制改革相关制度有望近期出台,明年一季度在创业板展开试点。“从科创板的顺利运行看,创业板注册制推广毫无障碍。”据他听到的消息,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可能有几个亮点:1、行业上更具包容性,不突出硬科技,不与科创板正面冲突;2、不主动降业绩门槛,对利润依旧关注;3、强调以信息披露为中心;4、争取不设投资者门槛,期望增强流动性。

创业板注册制脚步越来越近,从监管层半个月两次发声也能感受到。《金证券》记者注意到,10月20日,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资本市场助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论坛”上致辞表示,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这是证监会领导首次在公开场合提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11月初,在科创板满百日之际,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又谈到,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

“新三板全面改革10月25日宣布启动,11月8日公布细则,转板制度是一大亮点,涉及到与科创板、创业板等交易所板块的对接关系。”深圳某券商投行人士称,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的系统推进看,已经推出10年的创业板改革也是箭在弦上。

在采访中,不少机构人士都对《金证券》记者表示,针对注册制,创业板是接棒科创板,而不是简单的竞争关系。推行注册制也并不意味着大扩容,交易所会根据市场承受能力把握受理公司的数量。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在“快办”

开栏语:2009年至2019年,背靠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创业板走过了砥砺前行、成长壮大的十年,不仅见证了中国经济发展成就,也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上市企业从28家增加到773家,总市值达5.68万亿元(截至今年9月30日),集聚一批具影响力、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公司;其间,首次尝试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优化发行和退市制度、率先推出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首推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并形成体系……不断探索的创业板制度革新,有效契合双创企业发展,为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积累了经验,担当了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试验田。

值此创业板运行10周年之际,本报特开辟系列报道和专版,力图通过梳理这10年创业板的成长和变化,成功与教训,记录这一历史时刻,并采集各方智慧,为创业板,乃至资本市场制度改革的探索贡献微薄之力。

本报记者?姜?楠

2019年10月20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公开表示,证监会已制定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总体方案,其中之一就是“加快创业板改革。聚焦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完善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等基础制度,进一步增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制度包容性”。这是资本市场“深改12条”公布后1个月内,被再次“表示”。背后,是证监会?“稳中求进、做好协调、能办快办”原则的具体体现,被市场理解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即将启程。

“创业板实施注册制改革已经具备条件,时机成熟。”中航证券研究所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高级研究员董忠云博士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而这一说法也算是吐露了业界的心声。

自带改革创新基因

事实上,创业板创设初始就具备不同于其他板块的制度基因。“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总则开篇,明确了创业板服务方向,这一定位意味着制度设计上与服务大盘蓝筹企业的主板、与服务细分行业龙头的中小板形成错位和补充。

相比而言,创业板上市企业利润门槛更低,连续两年盈利且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最近一年盈利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对现金流及收入和无形资产占比没有要求,对收入要求更低且为选择适用——这些差异化门槛设计使得资本市场真正拥有了服务创新创业企业的平台,大大提升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包容性。

其间,2014年5月底,证监会还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进行过修订,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废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证监会公告[2010]8号),拓展市场服务覆盖面,创业板申报企业不再限于九大行业。

“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一门槛的变化已经加入了对新经济时代企业发展规律的考虑。”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卞永祖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尤其是在网络时代,企业的经营业绩很可能是爆发式的发展,但是在创业前期往往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企业利润不高甚至亏损,关键是看其是否拥有核心技术或者得到大众认可的经营模式,因此,理论上创业板的上市门槛是相对低的,也是总体上符合新经济发展规律的。

10年来,含着改革创新基因的创业板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上市公司家数已从28家增加到773家,总市值达5.68万亿元(截至今年9月30日),集聚了一批具影响力、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公司,在支持双创企业群体、优化创业创新生态、引领产业升级转型、加速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成为了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引擎。

董忠云认为,创业板的门槛设计令更多高成长性企业能够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尤其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指标和改革相关行业限制,明显扩大了创业板的服务范围,引导更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领域、助力创新和创业的同时,也令创业板自身不断扩充和完善,总体市值规模和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

“不过从实践来看。”卞永祖表示,大部分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其利润和营业收入都远远高过制度门槛,这实际上跟审批制上市制度有很大关系,需求巨大而供给不足,有些偏离原来制度设计的初衷。

“由此也可以看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必要性。”?卞永祖说。

时机条件成熟

创业板10年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也见证了中国经济发展成就。10年间,关于创业板发行实行注册制改革、引入、留住和培育BATJ等成长型企业的呼声一直不曾间断。随着2019年资本市场开放大命题的持续深入,呼唤创业板改革的声浪日盛。

2019年2月底,有网友在广东省政府官网的“我有话对省长说”栏目留言询问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进展,不仅得到正式回复,还引起舆论的关注,而且,“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被明确写进当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此后,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王建军在北京参加两会期间,两次谈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创业板已经做好了充分的改革准备”,“这些年深交所一直在推动创业板改革,希望科创板成功之后,能够迅速推动创业板改革,特别是能够迅速推动注册制改革”,?一时间关于创业板改革的舆情温度再升。

而后,科创板紧锣密鼓地推出,多种上市条件选择,新鲜的交易制度,以及一轮轮问询短暂吸引了市场的注意力。如今,科创板已按部就班平稳走过三个月,但这三个月里,关于创业板改革的话题并没有冷却,反而有了更高级别的反馈。

8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其中明确写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这是对业界呼吁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最高级别的回应。

9月9日至10日,证监会在京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提出要总结推广科创板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稳步实施注册制,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短板。推进创业板改革。这被认为是前述《意见》的贯彻落实,预期后续创业板改革将加速推进。

10月8日至9日,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在深圳调研。10月9日上午,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会见易会满一行并表示,希望加快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制度,推动注册制改革。

紧接着,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10月20日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明确表示,要加快创业板改革。聚焦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需求,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完善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等基础制度,进一步增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制度包容性。

至此,市场已经明显感觉到,包含试点注册制在内的创业板系列改革措施正在“快办”。

“科创板运行流程上和系统上的各个环运行相对平稳、顺畅,在技术和制度层面已经具备了复制推广的基本条件。”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对记者表示,当前在创业板推广注册制,不仅丰富、便利企业的融资渠道,也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让投资者共同分享新一轮科技革命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