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河北是京畿要地,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是政治之责、为政之要。我们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河北是京畿要地,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是政治之责、为政之要。我们把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作为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的实际行动,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升级加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督导组的指导支持下,河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依法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团伙600余个,严肃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14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90人,移送司法机关66人。全省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党风政风持续净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广大群众拍手称快,许多人说:“习近平总书记抓扫黑除恶抓得好,真正为老百姓着想,使我们过上了安稳幸福的好日子,我们一百个赞成”。实践充分表明,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常英明、完全正确。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始终,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统一思想行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彰显了对治国安邦的战略谋划,饱含了对人民福祉的深情关切,体现了对执政根基的长远考量。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高屋建瓴、总揽全局,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保障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顺利实施、筑牢拱卫首都安全的钢铁长城、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历史意义,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省委出台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两个《意见》,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专门机构,召开省市县乡村五级10万余人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进行全面动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营造了强大声势,形成了强势开局。多次召开省领导小组会、专题会和调度会、推进会,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决不让黑恶势力有藏身之地,以河北之稳拱卫首都安全,以河北之进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
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把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贯穿始终,建立健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体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统筹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坚持一盘棋,打好主动仗,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上下贯通、落实有力的生动格局。压紧压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省委主动扛起主体责任,省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扫黑除恶作为“一把手”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深入基层明察暗访。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亲自抓,党政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合力抓。压紧压实政法部门的职能责任。充分发挥省委政法委的牵头和协调作用,严格公检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和任务,把握斗争方向,掌握工作节奏,严格办案程序,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打击,依法按程序快侦、快诉、快审,切实打出声威、形成震慑。压紧压实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省纪委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相结合,与基层“拍蝇”相结合,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重点,坚决深挖彻查“保护伞”和腐败问题,对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伞”不挖、有案不查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追责问责、督促整改。压紧压实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针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的领域,组织15个部门开展土地工程项目、交通运输、民间借贷、涉赌场所、市场交易、采石挖沙六个专项整治,自己发现并解决问题作为工作成绩,被上级督查或媒体及群众举报查实问题实行追责问责。压紧压实关键人的直接责任。实行全省农村党支部书记、公安派出所长、乡镇站所长近6万人谈话和签字背书全覆盖,勇于担当担责,敢于立下“军令状”,把压力和责任层层传导到最知情、最前沿的岗位和人头,用责任落实推动任务落实。
坚持“一案三查”追根源,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始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治黑必治吏。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一案三查”的思路和举措,在查办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既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又倒查属地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扫黑除恶提供有力保障。广泛发动群众,深入摸排线索。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对黑恶势力形成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我们探索推行了“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核查办法,即围绕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坐大成势的过程和原因这条主线,沿着党委政府线、政法机关线、职能部门线,顺藤摸根、循线彻查,切实把黑恶势力“保护伞”和腐败问题挖出来、查彻底。强化密切配合,坚持协同作战。制定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协作机制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系沟通、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结果反馈和纪律保障等机制;对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要求公安机关做到“两个明示”,即明示黑恶势力背后有无“保护伞”,明示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原因和责任;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做到“两个一律”,即一律弄清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过程和原因,一律弄清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实现了依法严惩与深挖彻查同向发力。坚持领导包案,突破重点难点。从省委常委做起,指导推动分包联系市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重大案件实行省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点包案制度,实现重点工作和重点案件督导全覆盖,指导推动案件突破、精准彻查。针对一些案情重大、情况复杂涉黑涉恶案件,加大提级办理、异地管辖、一体化办案力度,通过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指定管辖、异地办理等,有效防止各种干扰。敢于较真碰硬,严格追责问责。针对扫黑除恶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当面提出批评,责令加强整改。
坚持完善长效机制管长远,把夯实长治久安的基础工作贯穿始终,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既立足当前严厉打击,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又着眼长远建章立制,特别是从专项斗争发现的突出问题中找根源、找规律,加强改革创新,探索有效办法,努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认真抓好农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对28万名“两委”干部联审把关,筛查出一批不符合资格人选,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村“两委”干部,严防涉黑涉恶人员进入“两委”班子,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农村党支部和书记的责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综治维稳平台,对黑恶势力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半年一通报,一年一考核,特别是落实好派出所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基层的监管执法责任。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建立日常排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彻底斩断利益链条,有效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加强基层“微腐败”治理。抓好政治性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化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抓好深化巡视巡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始终保持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化“一案三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以新的优异成绩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出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