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同意遵守FATF建议 包括加密资产的建议

2019-06-10 11:00:43
来源: 新浪

  【摘要】 G20同意遵守FATF建议 包括加密资产的建议

随着G20国家首脑会议的临近,成员国一直在讨论如何执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等政府间组织制定的标准。尽管在遵守这些标准方面可能存在一些挑战,但欧洲央行表示,加密资产对欧元区金融稳定构成的风险是可控的。

G20实施全球标准

G20国家重申支持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作为反洗钱等领域的全球标准制定机构,他们还同意遵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建议,包括那些关于加密资产的建议。

本月早些时候, FATF在奥地利举行了其年度私营机构协商论坛,其成员的300多名私营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FATF成员包括36个国家和两个国际组织,包括欧洲委员会。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解释说:

“讨论的重点是虚拟资产服务和业务模型的映射……以及具体的FATF实施建议。”

在4月份提交给G20的报告中,FATF概述了其在加密资产标准方面的工作,并承诺更新其指导意见,“继续协助司法管部门和私营机构,实施基于风险的方法,以规范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包括对其进行督导和监测,”该报告描述说,“这将有助于各国对该领域实施监督。”在强调洗钱等各种风险的同时, FATF还认识到:

“技术创新,包括那些潜在的虚拟资产……可能给金融系统和更广泛的经济带来重大利益。”

俄罗斯有问题要解决

在已宣布计划实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所制定标准的国家中,俄罗斯是其中之一。俄罗斯尚未最终确定加密货币的监管框架,普京总统最初表示,该框架必须在去年7月前完成。由于没有引入加密货币法规,俄罗斯总统签署了另一项命令,要求其国家的加密货币法规在今年7月前实施。

然而,另一个拖延也可能是由于国家杜马金融市场委员会主席阿纳托利·阿克萨科夫(Anatoly Aksakov)在5月21日的报告中指出,“由于FATF的要求,数字金融资产法的通过被卡住”。在2019年俄罗斯股票市场会议上,他解释说,这些要求要么在数字金融资产法中实施,要么在单独的法案中实施,并详述到:

“数字金融资产法已经被暂停……FATF的决定要求我们解决比特币等相关问题。”

该新闻机构还报道了俄罗斯银行第一副主席Olga Skorobogatova,表明数字金融资产法可以在春季会议上通过。她告诉国家杜马:“关于数字金融资产、众筹等的法律,所有这些法案都处于相当高度的准备状态。”“国家杜马委员会的同事们非常乐于助人,我们希望这些法律能够在春季会议期间通过。”她进一步强调,这些法律“对国家来说非常重要,将为实施新项目提供机会。”

日本与其它G20国家合作

作为6月G20首脑会议的东道主,日本一直在积极致力于实施加密资产的全球标准。上周,该国众议院通过了一项加密法案,其中包括一些必要的决议。根据Impress的发布,其中一份内容是:

“我们充分把握G20的监管趋势,与各国合作,实现国际和谐。”

4月份,当地媒体报道说,日本政府正准备向G20国家提供一本手册,帮助他们制定自己的加密法规。这一问题将在6月首脑会议上讨论,同时还将讨论与加密资产有关的广泛监管措施。去年12月,日本最高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FSA)发布了一份报告指出:

“为了管理和减轻虚拟资产产生的风险,各国应确保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进行AML/CFT监管。”

它们还需要“获得许可或注册,并遵守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遵守《FATF建议》中要求的相关措施。”

韩国希望监管的一致性

韩国多次宣布将遵守统一的加密监管标准。在4月份的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全体会议上,讨论了即将在日本举行的20国集团会议上提交的进度报告、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以及全球加密监管标准。援引金融服务委员会FSC主席崔钟库的话说:“监管虚拟货币需要跨国合作。”他强调每个国家都必须坚持执行FATF制定的国际标准,以“尽量减少监管不一致”。

未来可能面临的挑战

区块链分析公司Chainalysis在4月份就其加密资产指导向FATF提供了反馈。该公司写道:“目前正在起草的《FATF指南》将对加密货币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Chainalysis详细说明,

“有明显的技术障碍,阻止加密货币业务能够遵守这些标准。”该公司援引“加密货币最初被设计成一个没有中央权威和中介机构的对等金融系统”,声称在大多数情况下,加密货币交易所“无法分辨受益人是否在使用另一个交易所或个人钱包”,并补充说:“在技术上,要求传输识别各方的信息是不可行的。”

该公司继续讨论“技术机会”,建议为了达到FATF的目标,“加密货币交易所可以利用共享分类账的透明度来形成一种有效的基于风险的方法。”他们解释说,交易所应该负责收集/存储相关客户的信息KYC,每笔交易的发起人,并澄清“虽然交易本身是公开的,但交易所也应将其客户与特定交易关联起来,因为这些信息在公共分类账上不可用。”

该公司强调的另一点,他们称之为“意想不到的后果”,是“目前没有基础设施在加密货币业务之间传输信息,也没有人能够改变加密货币区块链的工作方式。”该公司详细阐述:

“强制对监管企业进行繁重的投资和摩擦,这些企业是执法部门的重要盟友,可能会降低它们的普及率,推动活动向分散和对等交换,并导致金融机构降低风险。”

Chainalysis指出,“这些措施将降低目前执法部门可获得的透明度。”

可管理的金融稳定风险

欧洲中央银行(ECB)监控加密资产,分析了对货币政策的潜在影响及可能对市场基础设施、支付和金融系统稳定性造成的风险。本月早些时候发表的题为“加密资产:对金融稳定、货币政策、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的影响”的报告总结了其加密资产工作组的分析结果,并指出:

“目前,加密资产对欧元区金融稳定、货币政策、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的影响和风险有限或可控。”

注意到加密资产不能用于在欧盟重要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中进行货币结算,该行表示,“它们不具备证券资格……[和]中央证券存管机构(CSD)不能进行加密资产结算。”

即使基于加密的产品将由中央交易对手进行清算,它们也需要得到授权并满足现有的监管要求,该行澄清说,“即使在2018年初达到峰值,加密资产的未偿价值也太小,无法对欧盟金融体系和经济产生影响。”并强调“加密资产市场的发展是动态的,与金融部门和未来经济的联系可能会增加,” ECB声称:

“因此,欧洲央行与其他有关当局合作,继续监测加密资产现象,提高认识,并为任何不利情况做好准备,这一点非常重要。”

ECB总结道,“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加密资产的金融机构应实施相关的治理安排,也应符合许可标准,并与加密资产或加密资产相关活动投资的重要性相称。”并补充说,从市场发展到加密监管的“非预期 ‘合法化’的影响”等许多因素都可导致加密资产的更大风险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