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淄博市救助站雪中救助流浪者 节后救助工作保障有力
接到市民反映有街头露宿的流浪人员,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查看情况。
救助站工作人员雪中进行巡查,为流浪人员送去食品、棉衣。
鲁中网-鲁中晨报2月18日讯(记者 杨雨桐 通讯员 吕志远)2月11日上午,淄博市救助管理站接到市民电话反映,在城区东二路和洪沟路路口北五十米路东的冬青树中有一名流浪人员露宿,根据“闻报即出,依法施救”的原则,工作人员立即驱车赶到现场。
到达现场之后发现,该露宿人员曾经被多次救助,经过工作人员前后不下三四十次劝导,均不接受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这名露宿街头的流浪人员张某,男,今年48岁,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东上坦村人,正常人,曾于2018年2月9日和3月18日到站内求助返乡。在现场,工作人员还能闻到张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儿,在询问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张某的裤子上有火烧过的痕迹,经进一步询问和查看,他们发现其双腿均有被烧伤的情况。张某告诉他们,昨天晚上他和一个“朋友”一起喝酒,为了取暖点了一堆火,两人各自喝了一斤多白酒不知不觉睡着了,也不知道那个“朋友”什么时候走的,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把腿伸到了火里,早上醒来才感觉到双腿传来阵阵刺痛,原来是被火烧伤了。看到这么严重的伤情,根据“先救治后救助”的工作原则,救助工作人员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让医务人员给张某先处理一下伤口,防止他再出现意外。看到张某被急救车拉走,工作人员才放心的离开。
据救助工作人员回忆,他们第一次与张某接触是在2017年底,那时他就在青年街和东二路路口西北角的小广场上搭了一个简陋的小棚子露宿,在开展冬季街头主动救助时发现了他,其白天到处游逛,深夜才回到“住处”,嗜酒成性,喜欢点火取暖。发现他之后,工作人员把他露宿地点作为主动救助的必经之路,几乎天天去查看、劝导,但他始终不同意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他告诉工作人员,自己没病,想回家的时候自然会找救助站求助,还让工作人员不要来看他。此后,工作人员不时给他送上食品、棉衣被。经过走访周边的商贩,工作人员得知张某经常喝得大醉,还不时偷点儿商贩摊子上的东西,因看他可怜,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于这样的流浪人员,救助工作人员也表示很无奈,他们告诉记者,救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他们不能强制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尤其是对于这样的正常人,救助工作人员也只能通过解释政策、耐心劝导、定期回访的方式给予关注,同时他们还会通知属地民政部门,一同关注流浪人员的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类似这样情况的街头露宿人员,在城区他们还掌握好几个,他们不扰乱社会秩序、不破坏社会治安、也不乱涂乱画乱占道,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也没法进行处置。救助工作人员说,这些人明明知道他们的身份信息,但是由于他们不愿意接受救助,因家庭矛盾、家中无人、刑满释放等原因不愿意回家,除了经常查看、询问,救助工作者也拿他们没办法。每年,市救助管理站都会作为重点救助对象进行重点关注,给他们送去一些生活必需品,常年如此。
日前,淄博迎来了第一场春雪,气温骤降,市救助站安排工作人员上街开展主动救助,确保街头露宿的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节后一周,市救助站每天安排车辆上街开展主动救助。截至目前,市救助管理站共实施街面主动救助11人次,出动救助车辆20台次,站内救助8人,护送3名受助人员回家与家人团聚,为3名受助人员购票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