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外迁安置工程二期方案公布 黑里寨镇木李镇4个村334户将获安置

2019-02-13 09:00:05
来源: 鲁中网-鲁中晨报

  【摘要】 高青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外迁安置工程二期方案公布 黑里寨镇木李镇4个村334户将获安置

鲁中网-鲁中晨报2月12日讯(记者 刘文思)2月10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高青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外迁安置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的批复(下称“批复”)公布。其中,外迁安置工程(二期)涉及黑里寨镇、木李镇2个镇4个村,安置群众总计334户,1278人。

批复显示,淄博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山东省高青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外迁安置工程(二期)实施方案》。记者看到,外迁安置工程(二期)涉及黑里寨镇、木李镇2个镇4个村,安置群众总计334户,1278人,总规划建设住房456套,总规划用地77.51亩,总建筑面积53206m2。其中,黑里寨镇迁建村安置社区规划建设住房204套,规划用地35.03亩,总建筑面积24911m2;木李镇迁建村安置社区规划建设住房252套,规划用地42.48亩,总建筑面积28295m2。工程投资8691万元(按照2015年省试点地区成本测算)。其中,黑里寨镇总投资4063万元、木李镇总投资4628万元。资金来源上,中央及省级财政性资金4460万元,原则上群众自筹人均不超过1万元,剩余资金由土地增减挂钩节余和市县补助资金解决。

批复要求,严格落实有关政策。以2017年6月7日为时间节点,以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为准,外迁安置334户、1278人。其中,黑里寨镇141户、570人,木李镇193户、708人。外迁安置人均居住区用地面积和新建住房面积按40m2控制。多余住房收益资金全部用于外迁安置社区配套建设、维护管理支出;各级财政性资金对安置住房按照“按人测算”的原则进行补助。

同时,批复明确,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要与一期外迁工程充分衔接,统一规划布局,避免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