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为子公司担保却未按规定信披台海核电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2021-11-18 20: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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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因台海核电(002366。SZ)在为子公司担保后,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深交所向台海核电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因台海核电(002366。SZ)在为子公司担保后,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深交所向台海核电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台海核电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显示,台海核电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为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25亿元,但台海核电未按规定披露被担保子公司财务状况等信息。

  2020年8月3日、2020年10月27日,台海核电根据董事会前述决议作为保证人与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融发”)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为烟台台海核电与青岛融发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涉及金额合计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台海核电在与青岛融发实际签订担保协议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担保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11月11日,江苏方能热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

  烟台台海核电于2020年11月19日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台海核电于2021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显示,台海核电对烟台台海核电尚存余额的担保合计超过18亿元。台海核电未在前述被担保人烟台台海核电被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等公告中披露台海核电对烟台台海核电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情况,烟台台海核电进行破产重整对台海核电的影响披露不完整。

  2021年10月19日,台海核电披露《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称,台海核电因前述青岛融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而被青岛融发要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以台海核电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至此,台海核电才披露前述担保进展情况。

  台海核电2021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显示,台海核电对烟台台海核电担保余额为18。19亿元,均已触发履行担保责任条件;台海核电对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50亿元,均已触发履行担保责任条件;对控股子公司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13亿元,其中0。07亿元已触发履行担保责任条件。但台海核电未在2016年至2021年定期报告的“重大担保”一节中披露台海核电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与前述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意见也未能准确反映台海核电提供担保的情况。台海核电定期报告、独立董事专项意见的信息披露不完整。

  深交所认为,台海核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深交所要求台海核电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台海核电成立于1997年,主营业务为核电专用设备、其他专用设备、石化装备的制造和销售;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售后服务等业务;钴精矿销售业务;核级材料的销售业务,于2010年登陆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