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质量差版权问题频发 网络文学作家行业需自律

2019-08-02 12:00:29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网

  【摘要】 网络文学质量差版权问题频发 网络文学作家行业需自律

1998年3月22日,蔡智恒开始在台湾成功大学电子布告栏(BBS)上连载小说,到5月29日,他在网络上完成了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的连载。

经过短短20多年的发展,网络文学从鲜为人知到家喻户晓,深刻改变了文学发展、大众娱乐和文化产业的面貌。然而网络文学体量巨大、作者众多、内容多元、格调迥异,低俗色情内容已经成为网络文学发展的公害,如何促进网络文学乃至网络文艺健康发展成为重要的时代课题。

严肃整改淫秽色情出版物

今年7月中旬,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部署,北京市、上海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网信、新闻出版和文化执法等部门分别对晋江文学城、番茄小说、米读小说运营企业进行约谈,要求针对传播网络淫秽色情出版物等问题进行严肃整改。

如何看待这次行动?中国作协网络文学研究院副院长夏烈对本报记者说:“整治有其必要性。以往也有过类似的整治行动,但这次行动的力度、涉及面、时长和深入程度都有所加强。”

各类门户网站的文学频道、网络文学专业网站、文学交流平台、个人网页、私人博客、微博、微信等,在推动网络文学打破固有发表平台限制、促进网络文学作品繁荣的同时,也给监管带来一定难度。网络文学的发表途径相对直接,缺少编辑严格把关与审核,“写作、发行、阅读”实现同步,一定程度上给色情淫秽内容的滋生创造了条件。

部分网络文学写手追求点击量,热衷于“流量变现”,通过低俗内容吸引读者,满足其消极阅读体验,是这一现象存在的直接原因。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中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4.32亿,占网民总体的52.1%。庞大的市场激发了网络文学作家的创作热情。在市场激烈竞争面前,出现了网络文学作者违背文学规律,想歪招、打擦边球的情况。

网络文学作家行业需自律

网络文学作家作为这一新兴又特殊的文学门类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经历了从“写手”到“作家”的身份转变。从业余写作者到职业创作队伍,从被质疑到被尊重再到被期待,网络文学作家在受到读者欢迎与认可的同时也受到主流文学界与资本市场的青睐。

截至2017年底,已有165名网络文学作家成为中国作协会员。各地相继成立网络文学协会扶持网络文学发展。2017年12月,首个“中国网络作家村”落户杭州,成为网络文学创作、项目孵化、版权交易、作品改编、影视动漫游戏衍生开发的重要平台。

此外,加强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的工作也在不断推进。2016年,中国作协网络文学委员会与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阅读工作委员会共同发起的《网络文学行业自律倡议书》提出,坚持把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放在首位;坚持依法经营,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针对一些网络文学的模糊地带,应该通过这次整治行动探索一个低俗内容的评价标准。通过整治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反馈,做个实验,有助于让网络文学网站和作者有据可循,知道哪些可以写,哪些不能写。”夏烈说。

促进经济与社会效益平衡

网络文学的诞生与发展在丰富中国文学、促进产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网络文学质量良莠不齐、行业内版权纠纷频发等问题也成为制约网络文学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近年来,有关部门致力于不断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通过法律修改,出台指导意见、管理规定等手段促进行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

在价值引领方面,早在2011年,原文化部发布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就明确提出“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为网络文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可以说,与其他文艺门类相比,网络文学并不是法外之地,不良内容的存在没有理由。

在效益考核方面,2017年,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了《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并制定了相关评估指标和计分标准,要求企业在重视经济效益的同时,进行社会效益考核评估。在一级指标“出版质量”细目中,“价值引领和思想格调”指标排在首位。

“中国网络文学的发展只有20多年的历史,文学网站对题材内容、关键词进行机器和人工审核所依据的标准还在探索中,哪些是文学语境需要的,哪些是色情淫秽低俗内容,正在不断明朗起来。”夏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