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9日起下调行邮税税率 将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8日发出通知,宣布从今天(9日)起下调一系列日用消费品的行邮税税率。行邮税是对个人携带、邮递进境的物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下调对进境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将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
根据调整,税目1、2的税率将分别由现行15%、25%调降为13%、20%。调整后,行邮税税率分别为13%、20%、50%。适用于13%一档的物品包括书报、食品、金银、家具、玩具和药品。适用于20%一档的物品包括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适用于50%一档的物品包括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
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所有税目1的药品都按13%征行邮税。通知对税目1“药品”的注释作了修改: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与此前相比,本次调整扩大了按较低税率征税的药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