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去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03万件
今天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去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03.7万件,审结204.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8%和14.4%;法官人均结案277件,同比上升12.8%;案件再审纠错率1.2‰,案访比连续下降。
判处罪犯14.1万人
严厉打击犯罪、保障社会平安是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龚稼立说,去年广东法院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2万件,同比上升2.8%;判处罪犯14.1万人,同比上升10.5%。
报告显示,广东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723件3260人,重刑率44.8%,确保扫黑除恶挖伞一并推进;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一审案件1847件2568人,审理原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7件27人,严惩扶贫领域和村(社区)“两委”职务犯罪案件121件132人;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审结“天网”“猎狐”“红通”案件66件66人。
针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广东法院依法严惩,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犯罪案件1.1万件1.3万人,盗抢骗、黄赌毒等案件5.2万件7.4万人,审结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校园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一审案件2322件4536人。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广东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129名被告人无罪。
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89万件
报告显示,广东法院积极助力国家战略实施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89万件。其中,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8.3万件,同比上升40.8%;审结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纠纷民事一审案件648件,同比上升52.1%;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推动949家“僵尸企业”破产退出市场;服务金融秩序治理,审结金融民事一审案件26.9万件。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法院审结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件1.2万件,办理区际司法协助案件2233件,并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意见制定。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广东法院审结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3261件,审结海事一审案件1664件,设立广东中葡司法合作交流基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广东法院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推进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到位1274.5亿元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离不开民生司法的加强保障。
报告显示,广东法院去年审结民生领域一审案件27.3万件,其中,审结劳动争议一审案件4.2万件,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9亿元;审结涉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纠纷案件4355件,化解各类邻里纠纷13.5万件;维护婚姻家庭和谐,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家事一审案件6.9万件,全面建立离婚冷静期、职权探知、离婚财产申报等机制;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一审案件2.1万件,同比上升20.0%。
2018年,广东法院组织“南粤执行风暴”等专项活动,执结案件73.5万件,同比增长18.5%,结案率87.7%,“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
报告显示,广东法院加大制裁规避执行、干扰执行和抗拒执行力度,拘留欠债“老赖”6989人,限制出境2784人,发布失信名单34.4万人次,限制高消费89.9万例;促使9.2万人履行法律义务,强制执行到位1274.5亿元;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出台工作规范,判决拒执犯罪案件215件,同比增长3.3倍;创新执行机制,网上司法拍卖成交金额520.6亿元,同比增长37.7%。
院庭长带头办结案件60.8万件
龚稼立说,2018年,广东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各项措施,11项司法改革经验作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范例。
报告显示,广东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结案件60.8万件,同比上升21.1%;推进法官统一选拔、逐级遴选、动态调整常态化,遴选法官633名,436名初任法官全部在基层任职,198名法官退出员额;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刑事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超过95%,民事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到7天。
龚稼立
广东法院始终将审判工作置于监督之下,依法行使司法权。2018年,广东法院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集中走访人大代表1.1万人次;向省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办结政协委员提案7件;审结检察机关抗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553件,依法改判167件;贯彻新颁布人民陪审员法,会同有关部门选任人民陪审员2.3万名,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8.3万件。
龚稼立说,2019年,全省法院将以更高的标准扎实推进工作,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尚黎阳摄影王辉